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金昌法律咨询 > 金昌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聚众斗殴罪持械未动手如何进行认定

聚众斗殴罪持械未动手如何进行认定

雍** 甘肃-金昌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3.26 02:03:13 346人阅读

聚众斗殴持械未动手如何进行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金昌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金昌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聚众斗殴罪这个事儿里,对于那些拿着家伙但没动手的人,得从好多方面去综合判断。要是仅仅把器械带在身上,可实际上却没用到,不过在这共同犯罪的过程中,起到了助威、把人召集过来之类的作用,就算没直接动手,那也有很大可能会构成这个聚众斗殴罪。我们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他们拿着器械的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给社会秩序埋下了潜在的威胁了,而且跟其他那些积极参与斗殴的行为一起,共同促使了聚众斗殴这件事的发生。不过,还得去判断他们拿着器械却没动手的原因,像是不是因为一些外部的原因,导致他们没办法动手之类的。要是只是在现场远远地观望,压根就没参与到斗殴的核心行为当中,那就要根据他们在整个聚众斗殴过程里的地位、作用之类的因素,全面地考量他们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大小,这样做,就是为了保证刑罚既公平又合理,可不能随便就给人定罪或者从轻发落,得把这些情况都考虑清楚。

2025-03-26 07:24:15 回复
咨询我

在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范畴内,对于持械未动手这一情形的认定,是一个需要全面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

当员工只是携带了器械,然而却并未实际将其用于斗殴行为,但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境中,倘若该员工起到了助威、纠集等关键作用,即便其本人并未直接动手参与斗殴,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这种情况也极有可能被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因为其持械的行为本身就对社会秩序构成了潜在的威胁,这种潜在威胁与其他积极参与斗殴的行为相互配合、共同作用,从而推动了聚众斗殴这一违法事件的发生。

同时,必须要对员工持械未动手的原因进行仔细判断。如果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动手,比如在准备动手时被他人阻止或者突发状况使其无法实施动手行为等,这与主动放弃动手或者根本就不想动手是有区别的。另外,如果员工仅仅是在现场进行观望,并未实质性地参与到斗殴的核心行为中,那么在确定其刑事责任大小时,就需要综合考量其在整个聚众斗殴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全面分析和权衡,才能确保刑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既不能对其过于苛责,也不能因其行为的特殊性而忽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5-03-26 05:54:29 回复
咨询我

在聚众斗殴罪中,对于持械却未动手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情况。要是仅仅携带了器械却没有实际运用,在共同犯罪里起到了助威、召集等效果,即便没有直接参与斗殴行动,也有很大可能构成此罪。从司法实践方面来讲,其持械的行为本身就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潜在的危害,并且和其他积极参与斗殴的行为一起发挥作用,促使了聚众斗殴事件的发生。不过,得判断其持械却未动手的缘由,像是是不是因为自身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没能动手等。倘若只是在现场观望,没有参与到斗殴的核心行为中,就可以依据其在整个聚众斗殴过程里的地位以及作用等因素,全面地考量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轻重,这样能保证刑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025-03-26 04:14:39 回复
咨询我

在聚众斗殴罪的范畴里,对于那些携带了器械却没有动手的情况,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认定。倘若仅仅是携带了器械,然而并没有真正地将其使用出来,但是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起到了诸如助威、纠集等类似的作用,即便没有直接参与动手打架,这种行为也有很大可能会构成聚众斗殴罪。从实际的司法实践角度来分析,他们所携带器械的这一行为,本身就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潜在的威胁。并且,这种持械行为与其他积极参与斗殴的行为相互配合、共同作用,从而推动了聚众斗殴事件的发生。不过,在判断这些持械却未动手的人时,还需要弄清楚他们未动手的原因,像是是不是由于受到了意志以外的因素影响而没能动手之类的。如果只是在现场进行观望,并没有参与到斗殴的核心行为当中,那么就可以根据他们在整个聚众斗殴过程里所处的地位以及所起到的作用等这些因素,全面地考量他们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大小。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确保刑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让法律的执行更加公平、恰当。

2025-03-26 03:29:49 回复
咨询我

在聚众斗殴罪里,对于持械却没动手的情况,得从好多方面来认定。要是仅仅带着器械,可没真的用上,在共同犯罪里起到了助威或者纠集之类的作用,就算没直接动手,也有很大可能构成这个罪。我们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他们持械的行为本身就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潜在的威胁了,而且和其他积极参与斗殴的行为一起,促使了聚众斗殴事件的发生。不过,得判断他们持械没动手的原因,像是不是因为一些外在的原因导致没法动手之类的。要是只是在现场观望,没参与到斗殴的核心行为当中,那就可以根据他们在整个聚众斗殴过程里的地位和作用等因素,综合去考量他们刑事责任的大小了,这样就能保证刑罚既公平又合理。

2025-03-26 02:09:15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持械聚众斗殴指什么械,未持械者如何判刑法上关于“持有”型犯罪,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将“持有”作为定罪情节,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另一种就是将“持有”作为量刑情节,如聚众斗殴罪,持械是聚众斗殴的一种量刑情节,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处刑。但在司法实践中,何谓持,何谓械,何又谓持械,在具体的案情认定中却有争议。认定持械聚众斗殴的“持”和“械”“持”基本有两个方面,是一种行为,即握、拿、使用、携戴或携带;也是一种状态,即随着行为人的身体并为行为人能有效支配的一种状态。既然作为聚众斗殴罪的加重量刑情节,那么,认定“持”的行为离不开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聚众斗殴。如斗殴中,为了战胜对方并未约定双方持械,而某人手中暗藏铁钉或者绣花针,也应认定为持械。如果不是为了聚众斗殴,临时发生纠纷中而使用前述工具,则不是持械聚众斗殴中的持械行为。既然持的行为有两个方面,那么为了聚众斗殴,何时开始算作是聚众斗殴的持械行为着手之点?聚众斗殴罪的着手,一般认为只有双方开始实施斗殴的行为,才能被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由于持械是量刑情节,那么持械的行为也应当从开始斗殴时计算。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刑法之所以将持械规定为加重的量刑情节,用意在于禁止这种持械行为本身。因为持械行为往往容易激化矛盾,使问题更不容易得到解决,而且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比不持械的后果严重得多。刑法这样规定体现的是“打早”。如果认定持械行为必须要到斗殴开始,那么立法用意将不能得到体现。所以笔者认为,持械行为的‘持有’实际上是聚众斗殴罪的预备阶段,即为犯罪创造条件,那么在预备中开始初持械,在聚众斗殴之前丢掉后再参加斗殴的行为,显然不是预备中止,对聚众斗殴而言,还能不能定为持械聚众斗殴?笔者认为,这种行为形式上符合持械聚众斗殴,但是已经不具有持械斗殴的危害性,因此,不宜再作为加重的量刑情节。虽然持械,但自始至终使用就都被制服或者将对方制服,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持械?持有这类器具,对社会就构成潜在威胁,在斗殴中虽未使用,但如遇紧急情况,不排除使用的可能,可能给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从加大处罚力度出发,只要有证据表明其有使用的表示,就可以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如果虽然在聚从斗殴中未使用器具,但有证据证实,其携带器具的目的是为了在聚众斗殴中使用,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到达现场后未使用,也应认定持械;如果携带的是生活器具,并不是为了在聚众斗殴中使用,而且也确定没有拿出来使用,这种情况不能认定持械,否则有悖于主客观相一致的立法精神。对犯罪分子在斗殴现场寻找工具并使用,或者部分人从斗殴的对方手中夺得器械,是否为持械聚众斗殴?如果寻找的器具仅是为了防止自身受到较大的打击,不具有积极追求他人伤亡的故意,不应认为持械。刑法条文中虽未规定持械在哪一阶段,但是,按常理来看,主要是指经过充分准备,较为严重危害社会的持械行为。在犯罪地现场寻找到工具的,不再是持械聚众斗殴,而直接根据伤害后果来判断,如果造成伤害后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后果的,定故意罪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这种严重后果,则制定聚众斗殴罪,量刑上不以持械为加重情节。所谓“械”,最基本意思是器械,在聚众斗殴中,一般常见的为刀、枪、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器械。但显然,持械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概念,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拿着砖头、砖块、椅凳、烟缸等,只要为聚众斗殴的目的,均是“持械”之械。在实际的打架斗殴中,常用“带家伙”,这里的家伙,也就是持械的械具。因此,械具的认定不能根据其本身的大小或者威慑力来认定,而主要应当根据聚众者以及积极参加者的主观方面认定。认定这个主观方面,可以结合双方事情发生的原因,事情发展的过程来认定。对于临时的双方冲突的行为人,如果人数众多,也应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持有器械,应当按照持械聚众斗殴加重处罚。因此,这里的“械”不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物,而具有刑法的规范意义的物,需要我们结合斗殴双方的情况,根据双方的目的来认识。在实践中,聚从斗殴双方所持器械类型繁多;有一些涉及到非法持有枪支或者爆炸物罪,这种情况发生了二者的竞合。对整个聚众斗殴罪而言,它们构成了持械聚众斗殴;但单独同时触犯了非法持有枪支罪或者爆炸物罪。是否同时构成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认为,对这一种情况,这些对象本身也是持械的械具;如果斗殴之地确实有危及公共安全的可能,那么这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认定为前罪,而不再是聚众斗殴罪了。如果在偏僻之处,不可能危及到公共安全,这些就应当是持械之械,而非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刀具了。聚众斗殴罪判多久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持械聚众斗殴没有动手打架怎么判

    专业解答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如果你跟别人一起打架,就算你自己没动手,但是如果你是带头大哥或者参加得很积极,而且属于其中一种情况的话,比如用武器打架,那你也算犯罪。所以,就算你没直接在打架现场,如果你知道要去干这个事儿,然后又真的去了,那你也有可能会被判刑。

    2024.10.28 1544阅读
  • 持械聚众斗殴罪能判几年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明确规定,持械聚众斗殴行为者可面临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惩罚。而最终的具体判刑期限则需结合具体犯罪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人家属对其所犯罪行的认识和悔过等多个因素,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及确定。若行为人行径严重到导致他人受重伤甚至是死亡的地步,那么还可能会被按照更加严厉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追究其责任,并受到更重程度的刑事制裁。

    2024.10.25 1595阅读
  • 持械聚众斗殴伤人罪判几年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涉及持械实施的聚众斗殴犯罪将被判处相应的刑事责任。该类犯罪的一般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在此类事件中,行为者造成他人重伤乃至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其行为就可能被视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进行加重处理,所适用的具体刑罚年限需依据案件情节的严重性加以确定。

    2024.10.25 1225阅读
  • 持械聚众斗殴是什么罪

    专业解答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持械聚众斗殴被归入刑法所规范的“聚众斗殴罪”范畴。此类行为具有严重滋扰并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性质,其独特之处在于参与者往往具备一定的组织性,且在斗殴过程中会借助器械等工具,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暴力冲突的潜在风险及破坏力。

    2024.10.24 1650阅读
  • 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持械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专业解答"聚众斗殴罪"系指集结大量人群开展相互之间的斗殴活动,其过程中一般并不涉及到使用任何器械;反之,"聚众持械斗殴"则在"聚众斗殴"的基本框架之上,赋予参与者携带甚至使用武器与工具的权力,从而使得整个冲突事件更为暴力化、危险性大增。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集中在是否涉及武器及武器对暴力行动所产生的深远影响这两个方面。

    2024.10.23 167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