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开发区法律咨询 > 开发区股权法律咨询 > 股东退股约定条件满足能否退股

股东退股约定条件满足能否退股

谭* 天津-开发区 股权咨询 2025.03.21 15:01:51 496人阅读

股东退股约定条件满足能否退股

其他人都在看:
开发区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开发区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股权转让是常见的股东退股方式,股东可将股份在内部转让给其他股东,若转让给第三人,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为股东提供了灵活的退出途径。

(2)公司减资,需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且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能让股东退出公司,但程序要求严格。

(3)当公司出现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仍决议存续等情况,反对决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4)公司解散时,无论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还是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公司进入清算程序,股东可借此实现退出。

提醒:
不同退股情形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股东退股前需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咨询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2025-03-21 19:33:03 回复
咨询我

股东退股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股权转让
股东能把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要是向第三人转让股份,需要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公司减资
公司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能让股东退出,不过这种方式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当出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股东会决议存续情形,且股东反对该决议时,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四)公司解散
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或者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公司会进入清算程序,股东就可以实现退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025-03-21 17:50:22 回复
咨询我

股东退股情形如下:
1. 股权转让:可转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转给第三人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 公司减资:公司股东会作减资决议能让股东退出,要按法定程序来。

3. 公司回购股权:符合特定情形且股东反对相关决议,可让公司合理价收购股权。

4. 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或法定事由致公司清算,股东可退出。

2025-03-21 17:26:5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股东退股有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解散四种情形。
法律解析:
股东退股是常见的商业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其提供了明确指引。股权转让是较为常见的方式,股东既可以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向第三人转让时,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保障了公司内部的稳定和其他股东的权益。公司减资需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该方式有严格法定程序,能规范公司资本运作。当出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仍决议存续等情况,反对该决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保护了小股东的利益。而公司解散,无论是通过股东会决议还是法定解散事由,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股东可实现退出。
如果您在股东退股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03-21 16:45:57 回复
咨询我

1. 股东退股主要有四种情形。股权转让是常见方式,股东能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向第三人转让时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 公司减资也可使股东退出,公司需作出减资决议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3. 符合特定情形时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仍决议存续等,股东反对该决议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4. 公司解散也是股东退股途径,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或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公司进入清算程序,股东得以退出。

建议股东退股时,若选择股权转让应提前与相关方充分协商;公司减资要严格按法定流程操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公司解散要妥善处理清算事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21 15:08:1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获取股权资格的标准股东资格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认定股东资格的标准有两个,即在实际上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在形式上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并经登记。如果两个标准都满足,便基本不存在问题。但是实际情况时常比较复杂,有的是没有出资,但是记录在册,有的反之,有的以他人名义出资等等。在公司法解释三颁布之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该等股东资格相关问题并没有直接的规定。公司法解释三就一些常见的股东资格纠纷做了细化的规定,便于司法审判执行统一的标准。二、股东资格确认的一般法律依据下面列了六项法律依据1.根据出资或认购股权事实确认股东资格须满足2个前提条件,一是所实缴或认缴出资应为公司注册资本合法有效的组成部分,二是应持有有效证明。2.根据签署公司章程确认股东资格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签署章程表面签署者愿意成为社团法人的成员。因而,以签署章程与否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标准,更具有典型意义。3.根据注册登记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对于外部人而言,工商登记记载的内容具有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工商登记的内容具有确保交易安全的功能。4.根据股东名册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以股东名册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模式,对于股东较多且相对不稳定的大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而言,具有显而易见的积极意义。5.根据受让股权或其他形式取得股权确认股东资格通过股权转让、继承、赠与,取得股权或获得股东资格,是较为常见的方式。6.根据公司认可确认股东资格此一标准多发生在委托持股的情形。公司认可的事实其实并不抽象。在具体案件中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等形式要件已经具备了证明公司认可的功能,而实际出资人在公司行使表决权(在工会、持股会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较为多见)、收取公司红利等实质要件也可以进一步证明公司认可。

按照修订之前的公司法,股东投资有限公司以后,将与公司紧紧地绑在一起,而不能像股份公司的股东“用脚投票”自由进出公司。但是,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提出了股东退股的种种要求,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股东投资于公司,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预期,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其预期时,股东就会产生退股的念头,从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资风险。第二,股东死亡。股东投资公司后,股东依法享有股权。股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利,当股东死亡时,其股权应当列入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当这些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就成为继承人的渴望。第三,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夫妻双方离异时,有关股东权益的分割问题就会被提出来。由于夫妻双方已经反目,作为非股东的一方配偶绝不可能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这时,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给非股东的配偶,就成为非股东的配偶的强烈要求。第四,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资本多数决是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一项基本原则,资本多数决虽然确立了资本民主主义,有利于鼓励投资。但是资本多数决也往往被控股股东滥用,导致控股股东压榨小股东,攫取不当利益。当小股东奋起反抗而没有效果时或者小股东不愿浪费太多的经济和时间时,逃离公司就成为其理性的选择。第五,公司陷入僵局。不可否认的是,有限公司成立伊始,各股东之间多数能团结和睦,公司表现出良好的人合性。但是随后发展变化的情况往往会造成股东之间失和,当矛盾双方股东持股比例相等或者各自控制的董事人数对等时,公司就会陷入僵持状态中。僵持不是结果,最终会有一方股东选择离开。第六,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第七,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当上述情形出现时,股东提出退股,要求将自己的投资抽回来往往成为一种客观需要。但是,这一合理的要求却碰到了法律障碍。修订前的我国《公司法》第34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面对这一明确的法律规定,股东无法提起退股诉讼,股东们在章程中关于股东退股的约定也面临被法律否定的命运,已经实际退股的股东也要依法返回公司,反目成仇的股东也要同舟共济。要求退股的股东陷入『法律桎梏和痛苦之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成为其出资的囚徒,被锁定在公司中。面对这一法律规定,人们在投资于有限公司时,就显得格外小心谨慎,考虑到有去无回的法律规定,就会产生犹豫和踌躇,尤其是小额投资更是如此。人们投资的积极性受到了法律的抑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股东退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律师解析 股东退股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025.01.07 920阅读
  • 隐名股东退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06.14 93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