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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村宅基地方面,其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离婚协议中可约定房屋使用和宅基地权益归属,不过变更需经集体组织同意。例如一方取得房屋居住权,也会相应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益。
(2)农村承包地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夫妻能在协议里分割各自份额的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耕种、收益等权益。
(3)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附带的土地使用权,夫妻可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其归属或使用方式。
提醒:
协议离婚约定土地相关权益时,内容务必具体明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集体组织规定。不同情况对应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3-21 18:4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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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宅基地:协议中可明确房屋使用及宅基地权益归属,一方获房屋居住权通常对应宅基地使用权益,但变更需集体组织同意。比如写明某方自离婚后拥有某宅基地上房屋的居住权,同时享有该宅基地使用权益。
(二)农村承包地:依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在协议里分割各自份额的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耕种、收益等权益。例如约定某块承包地自离婚后由一方负责耕种并享有收益。
(三)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附带土地使用权: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土地使用权归属或使用方式,如约定由一方继续使用该土地或双方共同使用。
(四)约定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模糊表述,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集体组织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表明宅基地相关权益的约定要遵循土地管理法及国家规定,同时也体现了协议离婚中土地约定要合法合规的要求。
2025-03-21 18:0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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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协议可约定房屋使用和宅基地权益归属,比如一方获房屋居住权就有对应宅基地使用权,但变更得集体同意。
2. 农村承包地: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夫妻可在协议中分割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耕种、收益等权益。
3. 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附带土地使用权:离婚协议可协商土地使用权归属或使用方式。
4. 约定要点:内容具体明确,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集体组织规定。
2025-03-21 16:1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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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协议离婚时土地约定需依土地性质而定,要具体明确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集体组织规定。
法律解析:
不同性质的土地在协议离婚约定时有不同要求。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夫妻只有使用权,协议中可约定房屋使用及宅基地权益归属,但变更需集体组织同意。农村承包地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夫妻能分割各自份额的承包地经营权。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附带的土地使用权,可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其归属或使用方式。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土地的合理使用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在进行土地约定时,一定要注意内容具体明确,避免模糊表述,更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集体组织规定。如果您在协议离婚涉及土地约定方面还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21 14:2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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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土地约定需按土地性质处理。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夫妻只有使用权,协议可约定房屋使用和宅基地权益归属,不过变更要经集体组织同意;农村承包地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夫妻能在协议中分割各自份额的承包地经营权;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附带的土地使用权,可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其归属或使用方式。
为确保约定有效可行,给出以下建议:
1. 涉及农村宅基地变更,提前与集体组织协商,获得同意后再在协议中明确。
2. 分割农村承包地经营权,要详细记录各自份额及相关权益。
3. 协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将具体归属或使用方式清晰写入协议。
4. 约定内容要具体,杜绝模糊表述,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集体组织规定。
2025-03-21 14:18: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