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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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被继承人不存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时,若其生前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后可获得遗产,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的对等,保障了扶养人付出后得到相应回报。
(2)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应按遗嘱执行遗赠,尊重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
(3)既无遗赠扶养协议也无遗嘱的情况下,遗产一般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若死者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则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4)对于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适当分得遗产,这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
提醒: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时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扶养人应按协议履行扶养义务,之后便可获得遗产。在履行过程中要保管好相关履行义务的证据,以防纠纷。
(二)有遗嘱遗赠的情况:按遗嘱执行遗赠,受赠人需关注遗嘱的有效性,如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三)既无遗赠扶养协议也无遗嘱的情况:若死者生前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
(四)对继承人以外相关人员: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主张分给适当遗产,要收集好相关扶养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1. 若被继承人无第一、二顺位继承人,且生前签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履行义务后可获遗产。
2. 若立遗嘱将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外的组织、个人,按遗嘱执行遗赠。
3. 若无协议和遗嘱,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属集体成员的,归所在集体。
4. 对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或扶养被继承人较多的非继承人,可分适当遗产。
结论:
被继承人无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时,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处理,有遗嘱按遗嘱执行遗赠;无协议和遗嘱,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或归集体所有制组织;对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非继承人可分适当遗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是有一定顺序的。当不存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时,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这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扶养人付出扶养义务就可获得遗产。遗嘱继承尊重了被继承人的意愿,让其能将财产给予想给予的对象。若既无协议也无遗嘱,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保证了财产不会无主。同时,考虑到那些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非继承人,给予他们适当遗产份额,是对公平和道德的兼顾。如果您在遗产继承方面遇到类似复杂情况,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
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时,遗产处理规则明确。若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履行义务后可获遗产;若有遗嘱将遗产赠给特定对象,则按遗嘱执行遗赠。若既无协议也无遗嘱,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若死者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所在组织。同时,对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或对其扶养较多的非继承人,可分适当遗产。
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被继承人可提前规划,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立遗嘱明确遗产归属,避免后续纠纷。
2. 相关组织和个人在涉及遗产处理时,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遗产处理合法合规。
3. 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或对其扶养较多的人,应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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