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婚后房屋自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这是由于其增值是市场因素导致,和夫妻婚后经营、劳动等行为没有关联,像房价普遍上涨带来的增值就属此类。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其增值部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房屋增值部分的认定较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婚前全款买房,婚后自然增值归个人。这种情况下市场因素导致的增值与夫妻婚后经营、劳动无关,所以仍属于个人财产。若担心有争议,可留存购房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
(二)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补偿另一方。双方可协商补偿金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三)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增值部分通常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屋及增值部分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自然增值部分归个人,像房价普涨带来的增值,这是市场因素,和夫妻婚后经营、劳动无关。
2.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3. 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增值部分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论: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自然增值属个人财产;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按原则补偿;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增值部分一般是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房屋增值部分的归属判定有明确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其婚后自然增值是市场因素造成,与夫妻婚后经营、劳动无关,所以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考虑到婚姻中的多种因素,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因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在房屋财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或是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