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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不是共同清偿

王** 湖南-张家界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3.20 23:55:22 391人阅读

夫妻共同债务是不是共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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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遵循共同清偿原则,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能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例如,家庭经营所负债务,债权人可找夫或妻一方要求偿还全部欠款。
(2)清偿方式分情况。共同财产充足时,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3)一方承担超份额债务后可追偿。比如双方约定债务分担比例,一方多承担后可向另一方追讨。
(4)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要考虑债务用途和双方意思表示。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为个人消费举债,可能不算共同债务。

提醒:夫妻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留存好债务相关证据。遇到复杂债务情况,建议咨询以准确判断债务性质和处理方式。

2025-03-21 06:0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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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要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留意债务用途,看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同时关注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等。
(二)当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时,直接用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即可。
(三)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先协商清偿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四)若一方承担了超出约定或判决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可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03-21 05:5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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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一起偿还,双方负连带责任,债主能找夫妻任一方要全部欠款。
2. 共同财产够还债的,用共同财产还;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
3. 一方还的债超出约定或判决份额,可向另一方追讨。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看用途、是否双方都同意等。

2025-03-21 04:0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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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清偿,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财产清偿有不同情况,一方超份额承担后可追偿,认定需结合债务用途等因素。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若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就用共同财产偿还;若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并且,当夫妻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约定或判决应承担的份额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结合债务用途以及是否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等因素。比如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这大概率属于共同债务;若一方私自借钱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您在夫妻共同债务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21 03:0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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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需共同清偿,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这体现了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保证其债权能得到有效实现。
2. 对于债务清偿,若共同财产充足则用其偿还;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这种规定既尊重了夫妻双方的自主意愿,又在无法协商一致时提供了司法解决途径。
3. 一方承担超出约定或判决份额的债务后可追偿,这平衡了夫妻双方的利益。
4.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要结合债务用途和是否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等因素。

建议:夫妻双方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应明确债务情况并留存相关证据。若遇债务纠纷,可先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5-03-21 01:44:40 回复

第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第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第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第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第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第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第七、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但夫妻之间的约定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除非债权人知晓,并且经过债权人的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清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由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婚姻当事人假借离婚而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履行的情况。例如,双方在离婚时将全部或主要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另一方承担全部或大部分共同债务,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承担债务一方即以无清偿能力为由拒绝给付。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债务清偿协议未经债权人同意,连带债务人间有关债务承担的约定对债权人不生效力,离婚协议不能成为免除连带责任的事由。即,离婚引起的身份关系的解除并不影响当事人在这一连带债权关系中的地位,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债务清偿的约定只具有确定连带债务人内部清偿份额的效力,对债权人并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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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7 146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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