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事故认定书未记载人员受伤情况,保险公司不认账时,收集证据十分关键。就医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和医疗费用票据等能直接证明受伤事实和损失金额,是重要的书证。
(2)寻找事故现场的目击证人并获取证人证言,可从第三方角度佐证受伤情况,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3)与保险公司协商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将收集的证据提交给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要求理赔,这是遵循合同约定的正常程序。
(4)若协商无果,向银保监会等保险监管机构投诉,借助监管部门的力量介入调解,能给保险公司一定压力,促使其妥善处理。
(5)若监管机构调解仍无法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后的救济途径,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提醒: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证据,像就医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用票据等可证明受伤事实与损失,也可找事故现场目击证人提供证言。
(二)与保险公司协商,说明实际情况并提交收集好的证据,要求按保险合同理赔。
(三)若协商不成,向银保监会等保险监管机构投诉,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四)若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若事故认定书未写人员受伤,保险不认账,可这么做:
收集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明受伤情况,也可找目击证人提供证言。
与保险公司协商,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要求按合同理赔。
协商无果,向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请求介入调解。
若还未解决,准备证据起诉,法院会依事实和证据公正判决。
结论:
事故认定书没写人员受伤情况致保险不认时,可收集证据后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监管机构投诉,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人有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义务。当事故认定书未记录人员受伤情况而保险公司不认时,收集就医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据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能证明受伤事实和损失,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与保险公司协商是正常的理赔协商途径,提交证据可促使其按合同理赔。若协商无果,向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监管部门会介入调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若调解仍无法解决,向法院起诉是最后的法律手段,法院会依据事实和证据公正判决。如果您在处理此类保险理赔问题时遇到困难,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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