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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结工资工伤如何赔偿

黄* 天津-开发区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3.19 18:58:49 425人阅读

日结工资工伤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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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日结工资不影响工伤赔偿认定与流程,赔偿项目和责任承担依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解析:
即便工资是日结形式,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受法律保护。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认定工伤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鉴定结果来定,通常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另外两项补助金。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基金支付,未缴纳则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你在工伤赔偿方面遇到问题,或是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惑,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03-19 23:4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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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结工资不影响工伤认定。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受法律保护。发生工伤后,单位应30日内申请认定;单位不申请,职工或亲属1年内可自行申请。

2. 认定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和标准按鉴定结果定,一般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构成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3. 单位缴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基金支付;没缴的,单位担责。

2025-03-19 23:2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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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结工资形式不影响工伤赔偿认定及流程。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无论工资结算方式如何,都受法律保护。
2.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其未申请,职工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认定为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3. 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常见的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的,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建议职工增强维权意识,及时收集劳动关系和工伤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积极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

2025-03-19 22:1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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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日结工资形式不影响工伤赔偿认定与流程。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便以日结工资结算,劳动者依然受法律保护。

(2)工伤认定时间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申请认定,若其未申请,职工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3)认定工伤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此而定。常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4)赔偿支付主体因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而异。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基金支付;未缴纳则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提醒:
工伤认定和赔偿流程较复杂,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精准分析。

2025-03-19 20: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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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劳动关系:日结工资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者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二)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工伤发生30日内申请;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在1年内自行申请。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按规定流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四)明确赔偿项目与承担方:赔偿项目依鉴定结果而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基金支付;未缴纳,单位承担全部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03-19 19:05:1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按劳动法的规定不算是旷工。但还要根据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间而非休息时间的,则职工未经单位同意而不去上班的,就属于旷工。《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明文规定星期六星期天是该员工的工作时间,员工不同意加班就不属于旷工了。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按劳动法的规定不算是旷工。但还要根据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间而非休息时间的,则职工未经单位同意而不去上班的,就属于旷工。《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明文规定星期六星期天是该员工的工作时间,员工不同意加班就不属于旷工了。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行政处罚法》中三日、七日和十五日等时间,解释如下: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3、《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4、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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