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避免承担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
(二)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防止失去申请认定权利。
(三)若错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可尝试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以人身损害为由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但要做好承担更重举证责任的准备,了解赔偿项目和标准可能与工伤赔偿不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 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30日内申报工伤,未申报的,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自己承担。
2. 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要在事故伤害发生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期将失去申请权。
3. 超期无法获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可通过民事诉讼以人身损害向单位索赔,但举证责任重,赔偿也可能不同。
建议及时按规定申报工伤保障权益。
结论:
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报工伤,需负担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费用;工伤职工等1年内未申请工伤认定会失去申请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索赔,且举证责任重、赔偿有差异,应及时申报工伤。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有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的义务,若未履行,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其承担。而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则丧失申请权利。一旦错过申请时间,无法走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流程,只能通过民事诉讼以人身损害向单位索赔。在民事诉讼中,伤者需自行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且最终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工伤赔偿存在不同。因此,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对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如果您在工伤申报等方面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需负担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若在1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会失去申请认定权利,无法获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等以人身损害向用人单位索赔,还得承担更重举证责任,且赔偿项目和标准与工伤赔偿有别。
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如下:
1.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积极申报工伤,避免承担不必要费用。
2.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留意1年的申请期限,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若因特殊原因错过申请期限,需提前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在民事诉讼中更好维权。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有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的义务,若未履行此义务,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工伤申报中的责任,保障了职工权益。
(2)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未在此期限内申请,将丧失申请认定权利,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赔。
(3)超期未申请工伤认定后,职工可尝试以人身损害为由通过民事诉讼向用人单位索赔,但要承担更重举证责任,且赔偿项目和标准与工伤赔偿有差异。
提醒: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务必督促单位及时申报工伤;若单位不申报,职工方要在1年内自行申请,避免错过期限陷入不利局面。
律师解析 公司没给报工伤的,后果如下: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2、用人单位不报工伤,劳动者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自已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书拿到之后,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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