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来支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请求:
1. 证明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等行为导致公司债务产生的相关证据,如股东与公司财务混同的凭证、股东过度控制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资料等。
2. 公司的基本资料,包括工商登记信息等,以明确公司的主体情况及股东身份。
3. 公司债务的相关证据,如债务合同、判决书等,证明公司确有债务存在且未得到清偿。
4. 具体的证据材料,例如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行为的证据。具体包括: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股东是否实际缴纳出资;验资报告,由专业机构出具,证明股东的出资情况;公司账册与财务报告,辅助证明股东的出资情况及是否存在异常资金流动。
要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形,如出资协议、验资报告、财务记录等,能证明股东责任的相关证据都可准备。
2025-03-29 21:46:06 回复
需准备证明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如工商档案中的出资明细表等;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如终本裁定书;以及证明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等行为致公司债务产生的证据等。
2025-03-18 17:45:1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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