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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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无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抚养权一般归母亲,父亲可积极证明母亲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争取抚养权。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提升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展示更好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陪伴时间等。有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等情形的,可向法院着重提出。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父母要与子女良好协商,尊重其意愿,法院会以此作为重要参考。
(四)涉及涉外因素,需了解国际私法规则,确定应适用的准据法,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涉外法律人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 涉外婚姻离婚判子女抚养权,遵循最有利未成年子女原则。
2. 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生活;若母亲有严重疾病等情况,可随父生活。
3. 两到八周岁子女,父母都要抚养权的,法院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一方有绝育等情形可优先考虑。
4. 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尊重其意愿。
5. 涉及涉外因素,外国法律不同时,按国际私法规则确定准据法来判决。
结论:
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同年龄段子女抚养权判定有不同规则,涉外因素可能需依国际私法规则确定准据法。
法律解析:
在涉外婚姻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决首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况时,会随父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抚养的,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判断,像经济状况、居住环境、陪伴时间等都是考量因素,而且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等情形的,会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另外,当涉及涉外因素,外国法律与我国法律规定不同时,需依据国际私法规则确定应适用的准据法,以此保证判决公正合理。如果您在涉外婚姻子女抚养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1. 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特殊法定情形下随父亲;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判定,特定情形一方可优先获得抚养权;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尊重其意愿。涉外因素下,若外国法律与我国不同,依国际私法规则确定准据法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2. 解决措施与建议:
父母双方应积极举证自身抚养优势,如稳定经济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应给予其表达意愿的机会和空间。
涉及涉外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涉外法律人士,确定适用的准据法。
法律分析:
(1)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况时,可随父亲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抚养的,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状况、居住环境、陪伴时间等。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等,可优先考虑其抚养。
(3)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4)当涉及涉外因素,外国法律与我国法律规定不同时,需依据国际私法规则确定应适用的准据法,保障子女抚养权判决公正合理。
提醒:
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复杂,不同案情适用法律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涉外婚姻判决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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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对于哺服期之内的孩子,一般是由母亲来进行抚养,对于二到八周岁的孩子就会以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和父母的条件来进行考虑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就会根据孩子的意愿来进行确定。
专业解答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专业解答涉外婚姻判决离婚后境外财产只要是夫妻共同的财产都必须要各自一半;如果诉讼离婚法院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进行审理,首先应当明确该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准据法,只有在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方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律师解析 承认涉外婚姻判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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