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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录音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依据吗

刘** 江西-上饶 证据调查咨询 2025.03.17 05:02:24 391人阅读

民事诉讼录音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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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合法性:在获取录音时,不能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能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在他人住宅内私自安装录音设备偷录。
(二)确保真实性:保证录音未被剪辑、篡改,内容清晰连贯。可以保留原始录音载体,避免在传输等过程中造成文件损坏或修改。
(三)具备关联性:让录音内容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在录音前要明确待证事实,有针对性地进行录制。
(四)应对异议:若对方对录音真实性有异议,可申请鉴定。提前了解鉴定机构和鉴定流程,做好应对准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5-03-17 11:0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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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里,录音证据满足条件可作认定事实依据。
  2.  一是合法性,取得方式要合法,不能侵害他人权益、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3.  二是真实性,录音未剪辑篡改,内容清晰连贯。
  4.  三是关联性,内容与待证事实有关联。
  5.  对方对真实性存疑可申请鉴定,法院结合其他证据判断证明力,能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的更易被采信。

2025-03-17 09:4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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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条件,且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时,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具有证明效力,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合法性要求录音取得方式不能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真实性方面,录音不能被剪辑、篡改,内容要清晰连贯。关联性则是指录音内容需与待证事实有关联。当对方对录音真实性有异议时可申请鉴定,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全面审查判断其证明力。若录音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其证明力会增强,更易被法院采信。若你在民事诉讼中遇到录音证据相关的问题,或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等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3-17 09:2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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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满足条件可作为认定事实依据。条件包括合法性,即取得方式合法,不能侵害他人权益、违反法律或违背公序良俗;真实性,录音未剪辑篡改、内容清晰连贯;关联性,内容与待证事实相关。
2. 若对方对录音真实性存异议可申请鉴定,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情况审查其证明力。若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力增强更易被采信。
3. 建议收集录音证据时确保取得方式合法合规,使用专业设备保证录音质量,且尽量有其他证据辅助。同时保管好原始录音载体,避免随意删除或修改,以备可能的鉴定需求。

2025-03-17 07:5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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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里录音证据可认定事实,但有条件限制。合法性方面,获取方式要合法,不能通过严重侵害他人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手段获得。比如偷拍偷录可能不合法。
(2)真实性要求录音未被剪辑、篡改,内容清晰连贯。这样才能保证呈现的是原始真实情况。
(3)关联性指录音内容和待证事实有关联。若与案件无关,即便真实合法也无意义。
(4)若对方对录音真实性存疑,可申请鉴定。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情况审查其证明力。若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力更强。

提醒:
收集录音证据时要确保合法合规,保留原始载体。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3-17 06:01:1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问题一:对方与我之间的谈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律依据,是否有法律效力.答:录音肯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你想用这个证据起到什么作用对你主张抚养权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但对一般情形的婚外恋婚外情,你是不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只有达到重婚、同居等四种情形才可能主张。还有,这里所说的同居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你来看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吧。(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问题二:男方在女儿出世至今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义务,对女儿幼儿时的一切开支都从没有负担过,可否对男方追究责任.答:你有证据证明吗即便有一些证据,想追究其遗弃罪的法律责任也非常困难。,除非,你有充分证据证明他直接未过问过孩子的一切事务。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你因此举债,你有权要求他承担还款责任。(附遗弃罪的刑法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问题三:是否会根据男方家庭背景比较混乱为依据,认为这样的家庭会影响女儿的心理成长,不适合在男方家庭生活成长.答:呵呵,是不会凭男方的那几句电话录音内容,就轻易确定男方家庭背景混乱的。当然,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之,肯定会对你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有利。另外我说了,如果你可以证明男方有外遇,会对你主张抚养权有利。(附《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问题四:如果男方答应我写离婚协议书答应我提出的要求,那么我要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和权利.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性的效力,那么我该怎样来保护自己(是否要通过来保障自身利益和权利).答:如果你们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他答应你的内容包括财产分配的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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