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大理法律咨询 > 大理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借款人提供假资料担保人不知情要担责吗

借款人提供假资料担保人不知情要担责吗

梁** 云南-大理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3.17 03:03:11 370人阅读

借款人提供假资料担保人不知情要担责吗

其他人都在看:
大理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大理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借款人提供假资料,担保人不知情时,若债权人也不知情,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可能担责,担责后可向借款人追偿。

2. 债权人知道或应知道借款人提供假资料却不告知担保人,违背担保人真实意愿,担保人可不担责。

3. 若能证明债权人和借款人恶意串通骗保,担保人无需担责。

2025-03-17 09:15:1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借款人提供假资料,担保人不知情时,担保责任承担分情况。债权人不知情,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可能担责并可追偿;债权人知道未告知或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担保人不担责。
法律解析:
在借贷关系里,当借款人提供假资料且担保人不知情时,担保责任的判定依据债权人的情况而定。若债权人也不知情,担保合同受法律保护依然有效,担保人要按合同承担责任,但事后有权利向提供假资料的借款人追偿。若债权人知晓借款人提供假资料却不告知担保人,这违背了担保人真实意愿,此时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要是能证明债权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来骗取担保,担保人同样无需担责。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如果大家在借贷担保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责任和自身权益,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17 07:27: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借款人提供假资料,债权人不知情时,担保合同在法律上有效,担保人可能仍需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因为合同的成立在形式上符合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借款人追偿。
(2)若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提供假资料却未告知担保人,担保人可不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因为担保行为应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这种隐瞒违背了担保人的意愿。
(3)若能证明债权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担保人无需承担责任。恶意串通损害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不会让担保人为此担责。

提醒:
在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应谨慎审查借款人资料。一旦发现可能存在欺诈,及时咨询律师分析自身责任。

2025-03-17 06:51:44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债权人不知情:担保人可能要先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提供假资料的借款人追偿。所以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应尽快收集借款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向借款人追讨。

(二)若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提供假资料却未告知担保人:担保人可积极收集债权人知情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若能证明债权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担保人需收集能证明恶意串通的证据,像双方的异常交易记录、不合理的协商内容等,进而主张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担保情形中,若债权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责任。

2025-03-17 05:53:39 回复
咨询我

1. 借款人提供假资料且担保人不知情时,担保责任承担要依据债权人情况而定。若债权人不知情,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可能需担责,但可向借款人追偿;若债权人知晓却未告知担保人,或债权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骗保,担保人无需担责。
2. 对于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及时收集借款人提供假资料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追偿。
3. 若发现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假资料却未告知,担保人要收集债权人知情的相关证据,以此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
4. 若能证明债权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要积极收集双方恶意串通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向法院主张免除担保责任。

2025-03-17 04:45:33 回复

您好,关于担保人提供假资料担保是犯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如果担保人资料造假,造成银行损失或是贷款无法追回,需要承担责任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担保人提供假资料担保是犯罪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担保人提供假资料担保是犯罪吗

    律师解析 如果担保人在民事活动中提供假资料作担保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仅构成民事法律意义上的欺诈。如果担保人资料造假,造成银行损失或是贷款无法追回,需要承担法定的责任。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则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连带还款责任。

    2024.10.19 992阅读
  • 由谁承担经办人提供虚假材料变更营业执照的责任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时候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而办理营业执照是需要提供相应材料的,申办人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经办人提供虚假材料变更营业执照的,代办人如果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由经办人承担责任。

    2024.09.18 98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