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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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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婚姻法承认事实婚姻吗?
具体怎么样呢,可以沟通下
你好,具体情况我电话和你沟通
简单概括来说,现代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的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在法律上,只有在特定历史时期(1994年2月1日以前)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下,事实婚姻才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承认和保护。然而,这种承认和保护是有限度的,且现代法律更强调婚姻登记的必要性
您好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子的呢
具体需要看您是哪一年领证的
你好,关于婚姻法承认事实婚姻吗的问题,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既然事实婚姻是普遍存在于过去农村地区,那么,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否还有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么?法律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过去人们采用摆酒席的办法代替登记领证,那现在这些人的婚姻状况如何认定,法律应该回应实践的需要。1、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上便是关于国家是否承认事实婚姻的内容,希望阅读本文以后您对事实婚姻更为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对于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事实婚姻通常为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没结婚但一起生活有继承权吗,事实婚姻如何正确认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不承认。只有领取结婚证才是被法律承认的婚姻,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使借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只是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如果要求离婚需要补办结婚证。
专业解答不承认。办理正规登记的婚姻才是被《民法典》承认的合法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即使以夫妻名义生活,也不属于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要求离婚的,需要补办结婚证,才可以到法院申请离婚。
专业解答村里承认事实婚姻是否有效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情况确定。在实践中,事实婚姻在我国已经不被法律所承认了,如果行为人有事实婚姻在前,又有婚姻登记在后的则不构成重婚,反之则构成重婚罪。事实婚姻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大量的纠纷。
专业解答目前我国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是需要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才可以认定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婚姻登记部门。
律师解析 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规定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律师解析 刑法中不承认事实婚姻,其不属于刑法所调整的范围,因此在刑法中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法律条文。
律师解析 无论民法是否承认,事实婚姻都是存在的。 重婚罪保护的法益是一夫一妻的合法婚姻关系,无论民法是否承认,事实婚姻都是存在的。民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不代表刑法不打击事实婚姻。虽然民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不承认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并不能否定事实婚姻的存在。
律师解析 现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权益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但权利还能受民事法律的保护。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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