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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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方婚前付首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2. 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算共同财产,未还清的贷款是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平分房产和已还按揭款,剩余贷款由取得产权一方偿还。
结论:
离婚时房子按揭部分分割分情况处理。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的,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均等分割房产及已还按揭款,剩余按揭由取得产权方偿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因为首付是一方个人财产支付,登记在其名下,所以产权有其个人属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产生,所以离婚时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而婚后购买的房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也是为家庭购房产生的共同债务,所以分割时房产和已还按揭款均等分割,剩余按揭由得房方偿还。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将不动产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比如一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离婚时就按此规则处理。
(2)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的按揭贷款是共同债务。离婚时,房产和已还按揭款一般均等分割,剩余按揭款由取得产权一方偿还。
提醒:
离婚分割房产按揭部分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
在离婚协商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达成对房屋及按揭部分的处理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将房子判给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可提前收集好共同还贷的银行流水等证据。
(二)婚后买房的情况
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及已还按揭款,剩余按揭款由谁偿还。若协商不成,起诉后法院通常会均等分割房产及已还按揭款,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按揭款。同样要保管好购房合同、还贷记录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离婚时房子按揭部分分割确实要分情况处理。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未还清按揭是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房产和已还按揭款,剩余按揭由取得产权一方偿还。
2. 解决措施与建议:
婚前购房的双方应保留好各自出资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分割时明确权益。
婚后购房的夫妻可提前约定房产归属和债务承担方式,避免离婚时产生纠纷。
协商分割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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