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河西区法律咨询 > 河西区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后会被传唤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后会被传唤吗

唐** 天津-河西区 取保候审咨询 2025.03.16 12:59:02 335人阅读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后会被传唤

其他人都在看:
河西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河西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检察院不批捕而取保候审,也可能被传唤。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措施,并非案件终结。

2. 按法律,被取保候审者要遵守“传讯及时到案”规定。司法机关为推进诉讼,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因核实证据、了解案情等需要,会传唤嫌疑人。

3. 若接到传唤不到案,可能被取消取保重新羁押。所以被取保人要保持通讯畅通,配合工作。

2025-03-16 16:33:0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仍存在被传唤的可能性。
法律解析: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并非代表案件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取保候审者需遵守“在传讯时及时到案”等规定。司法机关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开展,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会根据案件侦查、审理需求传唤犯罪嫌疑人,像进一步核实证据、了解案情等情况。若被取保候审人接到传唤却不及时到案,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因此,被取保候审人要确保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若你在取保候审过程中有任何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6 16:01:1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者需遵守多项规定,其中包括在传讯时及时到案。
(2)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基于案件侦查、审理的实际需求,有传唤犯罪嫌疑人的可能。这可能是为了进一步核实证据、深入了解案件详情等。
(3)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接到传唤却不按时到案,会面临严重后果,比如被取消取保候审资格,重新被羁押。因此,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提醒:
被取保候审人要牢记遵守相关规定,接到传唤务必及时到案,若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分析。

2025-03-16 15:17:57 回复
咨询我

(一)保持通讯畅通,更换联系方式及时告知执行机关,确保能随时收到传唤通知。
(二)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在接到传唤后,及时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或配合调查。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提供案件相关信息和证据,不得隐瞒或虚假陈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2025-03-16 14:44:12 回复
咨询我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确仍有被传唤的可能。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意味着案件终结。

司法机关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会根据案件侦查和审理的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如进一步核实证据、了解案件情况等。若被取保候审人接到传唤后不及时到案,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并重新羁押。

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给出以下建议:
1. 被取保候审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收到司法机关的传唤通知。
2. 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接到传唤后及时到案,如实陈述案件相关情况。

2025-03-16 13:13:00 回复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不批准逮捕是相对批准逮捕而言。不批准逮捕实质上是通过法定程序使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羁押,根据刑诉法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必要性条件。司法实践中,不批准逮捕存在对逮捕证据把握过严、较少考虑刑罚条件和必要性条件而存在"构罪即捕"等问题,所以,不予批捕有可能须补充侦察,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危害性较小有可能免予刑事处罚或从轻处罚的情形。能是什么后果须看检方不予批捕意见书或决定书来确定,即使判缓、拘役或管制也属于实刑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七十三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