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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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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瞒妻卖房离婚时妻子能否要求分割房款

成** 重庆-城口县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3.16 05:50:58 473人阅读

丈夫瞒妻卖房离婚时妻子能否要求分割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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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期间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瞒着妻子卖共同房产,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2. 若第三人善意取得,即不知情、付合理对价且完成登记,房屋买卖有效。但妻子有权要求丈夫赔偿损失。

3. 离婚时,妻子可主张分割房款,因房款是共同财产转化。不过需证明房子是共同财产,以及丈夫擅自卖房的事实。

2025-03-16 12:3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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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妻子一般能要求分割房款,若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妻子可要求丈夫赔偿损失,离婚时可主张分割卖房所得房款,但需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瞒着妻子卖房,若房屋是共同财产,其单方卖房构成无权处分。若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即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房屋买卖有效,不过妻子有权要求丈夫赔偿损失。离婚时,因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化,妻子有平等处理权和分割权。但妻子需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共同财产,以及丈夫擅自卖房的事实。若你在类似情况中遇到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事宜,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16 10:5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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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特别约定,夫妻所得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丈夫瞒着妻子卖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2)若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即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房屋买卖有效。此时妻子虽无法追回房屋,但有权要求丈夫赔偿损失。
(3)离婚时,妻子可主张分割卖房所得房款,因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化,妻子有平等处理和分割权。
(4)妻子要实现上述权利,需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丈夫未经同意擅自卖房的事实。

提醒:
妻子主张分割房款时,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3-16 09:1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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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不确定,可通过查看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出资情况等判断。
(二)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出资凭证、丈夫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明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及丈夫擅自卖房的事实。
(三)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妻子可与丈夫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四)在离婚时,向法院主张分割卖房所得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5-03-16 08:5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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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能要求分割房款。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瞒着妻子卖共同房产构成无权处分。
1. 若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房屋买卖有效,但妻子可要求丈夫赔偿损失。离婚时,妻子能主张分割卖房所得房款,因房款是共同财产转化,妻子有平等处理和分割权。
2. 妻子需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丈夫擅自卖房事实。
解决措施和建议:妻子应及时收集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相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房屋共有和丈夫擅自卖房的证据。与丈夫协商赔偿及房款分割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03-16 07:16:08 回复

丈夫隐瞒婚内财产近日,霍邱县人民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丈夫在婚内背着妻子买房,直到离婚半年后妻子才偶然发现,然后妻子要求分割房产的财产纠纷案件。霍邱县人民河口法庭经过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付某房产价值的三分之二,折价款共计20万元。离婚后妻子要求分割据悉,原告付某与被告刘某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并迅速结为夫妻,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原被告于2013年3月21日协议离婚,协议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13年10月份,付某从朋友处得知,刘某曾于2011年4月在霍邱县城某开发商处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间门面房。此前,付某一直不知刘某购买了该处房产,在离婚时刘某也未曾提及。付某认为,该处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刘某对其隐瞒该处房产的事实对其权利、利益造成了损害,遂向霍邱县人民河口法庭提讼,请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河口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刘某购买的该处房产的事实发生在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付某与刘某对该商品房享有共同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7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该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判决书宣判后,刘某表示服判,并表示事情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对自己隐瞒房产的行为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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