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关系有争议时,工伤认定程序通常会中止。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确定劳动关系,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对结果不服可再向法院起诉。
2. 确定劳动关系期间,工伤认定机构会暂停认定工作。等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凭借生效的仲裁书或判决书,就能恢复认定程序。
3. 若最终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未认定为工伤,可依法主张其他权益。
结论:
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工伤认定程序会中止,劳动者要先确定劳动关系,之后恢复认定,依结果享受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当劳动关系有争议时,工伤认定程序一般会暂时停止。劳动者需先确定劳动关系,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完成。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在确定劳动关系期间,工伤认定机构会中止认定。待劳动关系确定后,凭借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就能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若最终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不认定为工伤,也可依法主张其他权益。若您在处理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争议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分析:
(1)劳动关系有争议时,工伤认定程序通常会中止。这是因为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基础,在其不确定时无法准确判定是否为工伤。
(2)劳动者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更权威的判定。
(3)在确定劳动关系期间,工伤认定机构会暂停工伤认定。等劳动关系确定后,凭借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可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4)若最终认定为工伤,劳动者能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不认定为工伤,也可依法主张其他权益。
提醒:
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仲裁和诉讼的时效问题,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应积极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增加胜算。
(二)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时,要注意时效问题,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维权机会。
(三)在工伤认定中止期间,劳动者要及时关注案件进展,按要求配合工伤认定机构和仲裁、司法部门的工作。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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