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前把财产转移登记给子女,一般不算逃避债务。逃避债务多是债务产生后,债务人减少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借款前转移,可能当时没逃避债务的想法。
2. 要是债权人能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时预见借款且想逃避还款,可起诉撤销转移。法院综合判断,撤销成立,财产要恢复原状偿债。
结论:
借款前转移登记财产给子女,一般不认定逃避债务,但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时预见借款且有逃避还款意图,可起诉撤销转移行为。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逃避债务多是在债务产生后,债务人通过各种手段减少自身责任财产来损害债权人利益。若财产转移在借款前完成,通常意味着当时债务人没有逃避该笔债务的主观故意,所以一般不认定为逃避债务。然而,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债务人在转移财产时就已经预见到会发生借款,并且有逃避还款的意图,此时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转移行为。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判断,若撤销成立,财产要恢复到转移前状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借款前转移登记财产给子女不被认定为逃避债务。逃避债务一般是在债务产生后,债务人故意减少自身责任财产来损害债权人利益,借款前转移可能不存在逃避该笔债务的主观故意。
(2)若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时已预见借款会发生,且有逃避还款意图,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转移行为。
(3)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若撤销成立,财产需恢复到转移前状态,用于偿还债务。
提醒:
债权人若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债务人也应合法处置财产,如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债务人在借款前转移财产给子女,一般不算逃避债务,债权人难以直接要求撤销。
(二)若债权人能收集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时已预见借款且有逃避还款意图,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转移行为。
(三)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断,若撤销成立,财产要恢复到转移前状态用于偿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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