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必须盖章才具备法律效力。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其决定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具有法定效力。按照规定,该部门作出认定决定时,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加盖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盖章意义重大,它是对行政行为的确认与证明,体现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合法性。若工伤认定书未盖章,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产生相应法律后果,职工也不能凭借其获得工伤赔偿等权益。
为确保工伤认定书有效,职工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及时关注认定书是否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二是若发现未盖章,及时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协商,要求其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其决定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具有法律效力。按照规定,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盖章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对行政行为的确认与证明,体现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3)未盖章的工伤认定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职工获取工伤赔偿等权益的有效依据。只有盖章的工伤认定书,才是有效的、能产生法律后果的文件。
提醒:
职工拿到工伤认定书时,要查看是否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若没有应及时要求相关部门处理。不同工伤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拿到未盖章的工伤认定书,应及时联系作出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其加盖工伤认定专用印章,避免影响后续工伤赔偿权益。
(二)保管好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所有材料,如申请表格、医院诊断证明等,以防出现盖章问题时有据可查。
(三)在接收工伤认定书时,仔细检查是否有盖章,发现问题当场提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这表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需以规范的文书呈现,结合实际要求该文书应加盖专用印章才具备完整效力。
1. 工伤认定书要盖章才有效。工伤认定属行政行为,认定书由社保行政部门出具,具有法律效力。
2. 按规定,社保行政部门认定工伤,要出具相关决定书并加盖专用章。盖章意味着对结果的确认和证明,体现权威性与合法性。
3. 没盖章的认定书没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职工获工伤赔偿等权益的依据。盖章是有效认定书的必要要素。
结论:
工伤认定书必须盖章才有效,盖章是其具备法律效力的必要要素。
法律解析:
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工伤认定决定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具有法律效力。按照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时,应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且要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盖章起到确认和证明该行政行为的作用,体现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合法性。未盖章的工伤认定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职工获取工伤赔偿等权益的有效依据。如果遇到工伤认定书盖章方面的问题,或者对工伤认定相关法律事宜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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