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权利,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辞职,即便单位不允许,通知期满劳动关系也会解除。
2. 若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或支付工资等,劳动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一是与单位协商,和平解决问题;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维护权益;三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如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3. 劳动者应明确自身依法享有的辞职权,遇到单位非法阻拦时,要积极运用合理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劳动者的辞职权利受法律保障。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允许不影响辞职效力。
(2)若单位在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后,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或支付工资等,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可先与单位协商,尝试和平解决问题。
(3)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履行义务。
(4)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提醒:
劳动者辞职要保留好通知单位的证据。若维权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自身所处阶段及通知要求。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按此程序提出辞职,单位不允许不影响辞职效力。
(二)通知期满劳动关系解除,若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或支付工资等,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问题。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履行义务。
(四)还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有法定辞职权。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合同。
2. 按程序辞职,单位不允许也不影响效力,通知期满劳动关系解除。
3. 若单位拒绝办离职手续、出证明或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要求单位履行义务。
4. 依法辞职,单位无权阻拦。
结论:
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权利,按规定程序辞职不受单位限制,单位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时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按此程序通知后,单位不允许也不影响辞职效力,通知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若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或支付工资等,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此时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履行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法定义务。所以,劳动者依法行使辞职权时,单位不能非法阻拦。若你在辞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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