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房租到期之后房东也没讲续约的事情,就默认住下来了,现在要搬走,房东说到期没有联系他,自动续约一年,现在没到一年不退押金,这个可以起诉他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
意思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到期未续签则自动续约一年,房东就无权以未住满一年为由扣留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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