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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去吗

叶* 西藏-那曲 房产纠纷咨询 2025.03.12 00:21:02 385人阅读

夫妻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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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产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转移,赠与行为生效,正常情况下不能要回。这是基于物权变动规则,过户即代表房产产权归属发生改变。

(2)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可以要回。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违背基本伦理道德与法律原则;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违反法定扶养责任;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破坏赠与约定的条件。

(3)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其特殊性质和严肃性,不能随意撤销。

提醒:
夫妻间房产赠与情况复杂,若涉及能否要回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依据实际情况分析判断 。  

2025-03-12 06:3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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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办过户的情况:
    要是夫妻间赠与房产完成过户,所有权转移,通常不能要回,赠与生效了。但要是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等法定情形除外。

   未办过户的情况:
    没办过户的话,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一般能撤销。不过公益性质或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判断能否要回房产,得看具体情形 。

2025-03-12 06:0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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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间赠与房产能否要回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解析:
如果房产已办理过户登记,通常不能要回,因为赠与完成且生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不过要是出现法定撤销情形,像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还是可以要回的。要是赠与房产还没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一般能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夫妻间房产赠与涉及诸多法律细节,情况较为复杂。要是在这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3-12 04:0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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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赠与房产能否要回确实需视不同情况而定。已办理过户登记且所有权转移的,原则上不能要回,因为赠与行为完成并生效。但在法定撤销情形下可要回,像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

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则。

为避免不必要纠纷,建议:
1. 赠与房产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详细协议,对可能出现的情形进行约定。
2. 若涉及重大房产赠与,可咨询律师,确保赠与行为合法合规 。
3. 对于赠与行为有特殊要求或期望的,在赠与合同中清晰注明 。  

2025-03-12 03:1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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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正常情况下不能要回,因为赠与已经完成并生效了。但要是受赠方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撤销情形,那就可以要回。

(二)要是赠与的房产还没办理过户登记,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一般能撤销赠与。不过要是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是经过公证的,就不能随便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2025-03-12 01:51:43 回复

一、夫妻间的赠与是否有效赠与实质是合同的一种,我国合同法设专章对赠与合同进行了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夫妻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完全是有效的。二、夫妻之间的赠与能否撤销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一般是在双方夫妻关系融洽的时候所作出的,一旦在双方夫妻感情出现不和,甚至诉诸公堂,准备离婚的时候,赠与财产的一方往往会对自己曾经的赠与行为进行翻悔,那么法律上是否支持这种翻悔呢法律对此有着明文规定。针对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相互赠与房产的案例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国最高人民新近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明确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这两条规定,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换言之,夫妻一方虽口头或书面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给了另一方,但只要房产没有变更产权登记,仍登记在赠与方的名下,那么赠与方是可以翻悔的。为了避免这种反悔情况的发生,受赠方应尽快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或者将赠与合同拿去公证,这样才能保证赠与财产能够“实至名归”。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的财产不断增多,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时有发生。通常情况下,赠与的财产一般都为房产、车辆等较为大宗的财产,因而在赠与能否撤销的问题上夫妻双方的争议可能较大,而赠与财产是否实际转移所有权,又因动产和不动产在转移方式上有所不同,如果在离婚纠纷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寻求专业律师来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才是个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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