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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打了欠条时间还没到能否提前追讨

郭** 浙江-宁波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3.11 22:47:57 331人阅读

拖欠工资打了欠条时间还没到能否提前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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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欠条约定支付时间未到,不能提前追讨债务,这是遵循民事法律中关于履行期限的规定,当事人需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届时不会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像企业濒临破产、负责人逃匿等,构成预期违约。劳动者此时可依据预期违约制度提前追讨工资。

为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友好解决问题,争取达成一致,获得应得工资。

2.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部门力量促使问题解决。

3.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定仲裁程序,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2 05:1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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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基于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需依约全面履行义务。欠条约定支付时间未到,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这是对契约精神的遵循,维护交易的稳定性。

(2)不过在劳动关系中存在特殊情况。若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出现如濒临破产、负责人逃匿等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届时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的情况,构成预期违约。

(3)劳动者面对这种预期违约,可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争取和平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劳动者留意用人单位经营状况,遇到可能构成预期违约的情况,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维护工资权益。

2025-03-12 03:2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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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普通债务,在欠条约定支付时间未到,确实不能提前追讨,要遵循约定履行义务。
(二)然而劳动者面对特殊情况时,若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如濒临破产、负责人逃匿等明确将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的情况,这属于预期违约。
(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先尝试和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四)要是协商没结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2025-03-12 01: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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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常而言,欠条约定支付时间没到,不能提前追讨。按民法典,当事人得按约定履行义务,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还钱。

2. 不过有特殊情况。要是能证明用人单位明确说或用行动表示到时不支付工资,像企业快破产、负责人跑了,这算预期违约。

3. 这时劳动者能依预期违约制度提前讨薪。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

2025-03-11 23:4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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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欠条约定支付时间未到不能提前追讨,但用人单位出现预期违约情形时,劳动者可提前追讨工资。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需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债权人通常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然而在劳动领域,如果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或以自身行为显示届时不会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像企业濒临破产、负责人逃匿等,这就构成预期违约。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依据预期违约制度有权提前追讨工资。劳动者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要是大家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对具体法律适用或维权流程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03-11 23:07:53 回复

您好,关于拖欠货款该如何追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通过法律手段提起,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证据问题。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证据。①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这些证据也是最有力的证据。②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的债权凭证,就需要要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证据,这些单据应有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没有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对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认这些单据。③此外,双方在交易往来中的付款凭证,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都应当注意保存。只要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也是非常充分的证据。如果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必要时也可以向申请证据保全。其次,财产状况。①前应当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②如果对方有财产的,在的时候应该向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以便案件审结后能顺利执行。③的时候要抓住有利时机,当对方有财产的时候并进行保全,所达到的效果是最好的,往往可以取得案件的主动权。第三,诉讼时效。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对于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该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超过该期限的,就会丧失胜诉权,诉讼请求就会得不到的支持,对于只有送货单而没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送货单日期之次日起3年内。诉讼时效因提讼或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所以,对于那些未及时付款的债务人,应及时的提讼或发送书面的催收通知书,以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得不到保护。第四,提讼及申请执行。为了便利诉讼,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具备管辖权条款,也就是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同时选择管辖和仲裁委员会仲裁。若选择管辖,应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管辖,既方便诉讼,也节约诉讼成本。若选择仲裁,则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名称,如佛山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相对来说,仲裁实行一局终裁制,不能上诉,具有效率高的优势,费用比诉讼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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