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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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大多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半归在世方,另一半为过世方遗产。这是基础界定,要准确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
(二)对于过世方遗产,有遗嘱就按遗嘱执行,遗嘱指定的人按遗嘱分遗产,体现被继承人意愿。
(三)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四)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均等,但特殊情况有照顾、多分、不分或少分区别。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在世方,另一半属过世方遗产。
对于这部分遗产:
1. 有遗嘱的,遵循遗嘱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依遗嘱分配遗产。这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确保其财产按自身想法传承 。
2. 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以保证公平。
3. 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激励亲属间相互扶助。
4.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以维护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当然,继承人协商一致时也可不均等分配,尊重继承人之间的自主安排。
结论: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在世方,另一半为过世方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有相应规则。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夫妻在家庭财产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当一方去世后,对其遗产处理需遵循法律规则。遗嘱继承尊重被继承人意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能按遗嘱分配遗产。法定继承是在无遗嘱情况下,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体现对近亲属权益的保护。在分配份额上,一般均等,但对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这既保障公平又兼顾实际情况。如果大家在处理遗产继承方面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界定清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时在世一方先得一半,另一半才作为过世方遗产。这保障了在世配偶的财产权益,也为后面遗产处理奠定基础。
(2)遗嘱继承优先,若有遗嘱,指定继承人依遗嘱分配遗产,充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3)无遗嘱则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同时考虑特殊情况。对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者照顾,鼓励尽扶养义务者多得,惩罚不尽义务者,促进家庭和谐与赡养责任履行。协商一致时可不均等分配,给予继承人灵活性。
提醒:
处理夫妻一方过世后的财产,要准确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订立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法定继承时注意各继承人权益,有纠纷可咨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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