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调解达成生效调解书后,一般应依调解协议履行,对方足额履行的通常不能额外要钱 。不过有特殊情况。
1. 若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事由,当事人能在法定期间请求法院撤销协议,法院重新审理确定债务数额,当事人就有机会再次主张自己的权利。这要求当事人及时发现协议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
2. 当出现新事实或证据,像调解时未知的对方其他债务财产线索,能证明原调解协议确定的债务情况有误,可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经审理认定后可能得到额外赔偿。当事人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护,以便在需要时能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总之,能否再要钱需综合各种因素判定,当事人要及时把握时机并做好相关准备。
法律分析:
(1)当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且调解书生效后,遵循契约精神,双方需按调解协议履行。若对方已足额履行义务,原则上不能再索要额外钱财。
(2)然而,在可撤销事由存在时,如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当事人有权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调解协议的请求。法院重新审理确定债务数额后,当事人有主张自己的权利的可能。
(3)若出现新事实或证据,像调解时未知晓的对方其他债务财产线索等,足以证明原调解协议确定的债务情况不准确,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经审理认定后或许能得到额外赔偿。
提醒:
遇到此类情况,要留意法定期间的规定。若不确定自身情形是否符合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一)若调解书生效且对方足额履行,正常不能额外要钱。这是维护调解协议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二)若调解协议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在法定期间向法院申请撤销,重新审理确定债务,就有主张额外权利的可能。
(三)出现新事实或证据,像调解时不知的对方财产线索等,能证明原调解协议债务情况不准确,可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经审理认定后或许能获额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
具体得看实际状况。法院调解成并出了生效调解书,正常要按协议执行。对方足额履行后,一般不能额外要钱。
不过有特殊情况:
要是调解协议有重大误解、明显不公等能撤销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可让法院撤销,重审确定债务数额,也许能再主张自己的权利。
要是有新事实或证据,像调解时不知对方其他财产线索,能证明原协议债务情况不准,可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认定后或许能获额外赔偿。能不能再要钱,要综合多方面判断 。
结论:
法院调解生效且对方足额履行后,一般不能额外要钱,但存在特殊情形可再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调解协议履行。当对方已足额履行,正常情况下不能再索要额外款项。不过,若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事由,当事人能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撤销,重新确定债务数额,就有机会再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要是出现新事实或证据,像调解时未知的对方财产线索等,能证明原协议债务情况不准确,可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经审理认定符合条件就能获得额外赔偿。法律情况复杂多变,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调解结案的不能再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调解结案的具体情况不合法的,或者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那么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再审的。若是依旧不知道调解结案还能再起诉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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