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鸡西法律咨询 > 鸡西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时房屋分割款对方一直不给怎么办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离婚时房屋分割款对方一直不给怎么办

向** 黑龙江-鸡西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3.09 09:35:16 461人阅读

离婚时房屋分割款对方一直不给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鸡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鸡西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仔细查看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明确其中关于房屋分割款支付的详细规定,比如支付时间、方式等,这是后面行动的基础。

(二)若基于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那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同时可主张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责任。

(三)若是法院判决确定的分割款。对方却拒不支付,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手段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2025-03-09 13:51:02 回复
咨询我

1. 当离婚时房屋分割款对方一直不给,应先明确约定或判决内容。仔细查看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里关于房屋分割款支付的具体规定,这是后面行动的基础。
2. 若基于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依协议履行,并主张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3. 若是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分割款 。对方拒不支付,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多种执行手段,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通过这些强制手段确保房屋分割款得以支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09 13:09: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时房屋分割款对方不给,可依情况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离婚后若遇到房屋分割款对方迟迟不支付的情况,第一步要查看离婚协议或者生效法律文书里关于支付的具体规定。要是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支付义务,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离婚协议在双方自愿签署后具有合同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还能主张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若是经法院判决确定的房屋分割款对方拒不支付,在规定时间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执行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法院有多种执行措施,像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这些措施能有效强制对方支付房屋分割款。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025-03-09 12:21:3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明确约定或判决依据很关键。仔细查看离婚协议里关于房屋分割款支付的条款,像支付时间、方式等细节都要明晰;生效法律文书中的相关判决内容同样要重视。

(2)针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 ,因为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并按约定主张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责任。

(3)若是法院判决确定的房屋分割款对方不支付,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力手段。法院执行措施多样,能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置。

提醒:
处理此类问题要保护好相关证据,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3-09 12:04:41 回复
咨询我

    离婚后对方一直不给房屋分割款,先瞧瞧离婚协议或法律文书里,关于这笔钱支付是咋规定的。
    要是对方不按离婚协议给钱,那就向法院起诉,让对方按协议办,还能要逾期支付的违约金。
    若分割款是法院判的,对方却不付,在规定时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能查扣冻财产,保障你的权益 。

2025-03-09 10:08:42 回复

解答如下,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二)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三)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四)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建议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在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