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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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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财产分割中有借款要分开还吗

袁** 黑龙江-伊春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3.09 08:22:14 499人阅读

法院受理财产分割中有借款要分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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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在财产分割案件中遇到涉及借款的情况,首要任务是准确区分借款性质。这是解决后面偿还责任问题的关键。
(2)若借款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意味着无论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偿还责任。像为了家庭购买房产、共同经营生意所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范畴。共同债务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者财产已归各自所有,夫妻可先协商清偿方式;协商无果,由法院依法判决。
(3)当借款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时,比如一方私自借贷用于个人奢侈消费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情况,且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有关,那么偿还责任仅由举债方个人承担,财产分割时不涉及另一方。

提醒:
处理财产分割案件中涉及的借款,关键在于收集证据证明借款性质。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09 12:3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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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受理财产分割案,涉及借款要分清性质。若属夫妻共同债务,哪怕财产分割,双方都得还。共同债务多因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产生,先用共同财产还,不够或财产各归各时,先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

   若借款是一方个人债务,像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的,由举债方自己还,财产分割时不用双方一起担责 。

2025-03-09 12:3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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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受理财产分割案件涉及借款时,需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二者偿还责任不同。
法律解析: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因其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所以即便财产分割,双方都有偿还责任。一般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而一方个人债务,像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由举债方个人偿还,财产分割时另一方无需承担。财产分割中债务认定较为复杂,若你在这方面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025-03-09 11:1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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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受理的财产分割案件涉及借款时,区分借款性质十分关键。

1.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因其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即便财产分割,双方都有偿还责任。共同债务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解决措施在于夫妻双方应保护共同债务相关凭证,如共同签字的借条等,明确债务用途及性质。
2. 若是一方个人债务,像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由举债方个人偿还,财产分割时另一方无需承担。建议非举债方在日常要注意区分债务性质,避免被无端牵连,若有争议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债务非共同债务。  

2025-03-09 10:5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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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财产分割案件涉及借款时,首先要明确借款性质。可以查看借款用途凭证、夫妻双方关于借款的沟通记录等证据来辅助判断。
(二)如果怀疑是共同债务,要保留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相关证据,例如购物小票、经营合同等。
(三)若认为是个人债务,债权人需收集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2025-03-09 09:30:4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均是合法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8、违约责任;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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