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大理法律咨询 > 大理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如何认定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如何认定

李** 云南-大理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3.09 07:29:36 363人阅读

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如何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大理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大理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认定确实需多维度考量。

首先,从殴打行为次数看,三次及以上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及行为的持续性,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这旨在遏制频繁的暴力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其次,殴打后果是关键因素,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伤害程度达到一定标准,自然属于情节恶劣。这体现对人身安全的重视和法律对暴力伤害的严厉态度。

再者,手段和场所因素不可忽视。持凶器或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符合情节恶劣标准,因其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冲击较大。

最后,行为对他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如致使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同样认定为情节恶劣。具体案件中,应全面收集证据,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公平认定 。  

2025-03-09 10:36:0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寻衅滋事罪中,殴打行为次数是重要考量因素。三次及以上的随意殴打他人,往往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对社会秩序破坏程度高,易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2)殴打造成的后果也不容忽视。致使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对他人身体造成明显伤害,严重侵犯他人权益,符合情节恶劣情形。

(3)行为手段与场所影响认定。持凶器或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不仅威胁人身安全,还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极大影响公众安全感,达到情节恶劣标准。

(4)行为导致的严重后面影响同样关键。因随意殴打他人引发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反映出行为危害的严重性,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提醒:
认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需全面考量多种因素,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2025-03-09 10:08:26 回复
咨询我

(一)留意殴打次数。如果存在三次及以上随意殴打他人的情况,很可能被认定情节恶劣。这是对行为频率的考量,多次实施体现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

(二)重视伤害后果。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达到情节恶劣标准。伤害后果直接反映了行为的严重性。

(三)考量手段与场所。持凶器或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属于情节恶劣。这考虑到行为的暴力程度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四)关注严重影响。若因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会被认定情节恶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  

2025-03-09 08:32:39 回复
咨询我

在寻衅滋事罪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认定如下:
从殴打次数判断,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算情节恶劣,多次通常指三次及以上。

看殴打后果,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属情节恶劣。

考量手段和场所,持凶器或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严重影响秩序的,符合标准。

关注对他人生活的影响,因殴打致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也认定为情节恶劣。具体依案件实际综合判断。

2025-03-09 08:02:5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在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可从殴打次数、后果、手段场所及对他人生活影响等方面认定,具体依案件实际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三次及以上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这是因为多次实施暴力行为,充分体现出行为人对法律和他人权益的漠视。而殴打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后果,表明行为的暴力程度较高,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明显伤害。持凶器或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不仅侵害了个体权益,还破坏了公共秩序和安全感。若因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更是表明行为的恶劣程度极高。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情节恶劣”并非依据单一因素,而是要综合案件各种情况。如果对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认定还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

2025-03-09 07:43:2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寻衅滋事如何认定情节恶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怎样的(一)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二)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三)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四)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定:(一)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主体与寻衅滋事罪主体范围不同。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在《刑法》第十七条中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二)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有重要差别。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来确定是轻伤、重伤或者伤害致死来处理。寻衅滋事罪的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公共秩序的危害结果,而积极希望并促使这种结果发生。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界定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主要依据六种情形:致1人以上轻微伤或2人以上轻微伤;引发精神异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2024.09.19 1388阅读
  •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界定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主要依据六种情形:致1人以上轻微伤或2人以上轻微伤;引发精神异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2024.09.19 1893阅读
  • 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是指的什么?

    专业解答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2024.06.07 6333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