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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去世欠债谁来承担

王** 海南-南沙群岛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3.07 02:30:48 308人阅读

前夫去世欠债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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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债务性质的判断十分关键。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即便前夫离世,前妻仍可能有清偿义务。
(2)若是前夫个人债务,应先以其遗产进行清偿。遗产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才由继承人继承。
(3)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债务负责;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

提醒:
遇到此类债务问题,首先要准确判断债务性质;继承人要谨慎决定是否继承遗产,避免不必要债务风险。

2025-03-07 07:4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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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确定债务性质。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怕前夫离世,前妻也可能得负责还钱。像夫妻一起签字、一方事后认可,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

    要是前夫的个人债务,就用他的遗产来还。先拿遗产偿债,有剩余才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话,要在继承份额内还钱;放弃继承就不用管债务。

2025-03-07 07:3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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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前夫去世,前妻是否承担债务要先看债务性质,共同债务可能担责,个人债务由遗产清偿。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哪怕前夫去世,前妻也可能要承担清偿责任。而前夫个人债务,就由其遗产来偿还。遗产会先偿债,有剩余才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范围内担责;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在实际生活中,债务性质的判定可能比较复杂,如果你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确定债务属于哪种类型,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07 06:2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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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债务性质对于确定债务承担主体很关键。夫妻共同债务下,即便前夫去世,前妻也可能担责;个人债务则由遗产清偿。

1.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在此情况下,前妻可能要承担清偿责任。解决措施建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重大债务时夫妻双方应明晰债务性质并共同签名确认,避免事后纠纷 。
2. 若是前夫个人债务,由其遗产清偿。遗产先偿债,有剩余再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继承遗产需在继承范围内担责,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建议继承人在处理遗产时,明确遗产范围和债务情况,谨慎决定是否继承 。  

2025-03-07 04:5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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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债务性质很关键。查看债务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若有则是共同债务。

(二)看债务是否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比如日常买菜、孩子教育费用等,这类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若确定是前夫个人债务,先看其有无遗产。遗产先偿债,有剩余才由继承人继承。

(四)继承人继承遗产,要在继承范围内偿债;放弃继承就不用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2025-03-07 03:15:52 回复

【法律意见】丈夫死亡,留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若为丈夫一方的债务,如果继承遗产,则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债务,超出部分不承担,不继承遗产就不用承担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负债人去世债务由谁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债务人有配偶,该笔债务又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向其配偶追偿;《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你也可以向其遗产继承人追偿。债务转让协议书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序言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故此,各方约定如下:第一条债权转让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2.1A公司承诺并保证:第三条违约责任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第四条生效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第五条适用法律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第六条其他规定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A公司(公章)B公司(公章)C厂(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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