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
撤诉后又变更诉讼请求重新起诉,诉讼费用计算分情况而定,以最终诉讼标的额为基础依标准核算,简易程序符合条件仍减半收取。
法律解析:
当新的诉讼请求与原请求差异不大时,法院参考原案收费按比例确定新诉讼费;新诉讼请求大幅增加标的金额,法院按增加后的标的额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标准重新计算,由原告预缴;新请求使标的额降低,诉讼费相应降低。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的规则不受撤诉又重诉影响,符合条件依旧减半。这是为了确保诉讼费用的收取合理公正,契合案件实际情况。诉讼费用的计算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对诉讼费用计算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清晰了解自身权益和应承担的费用。
2025-03-06 21:30:03 回复
咨询我
撤诉后又变更诉讼请求重新起诉,诉讼费用计算的确分不同情形。
首先,新老诉讼请求性质、内容差异不大时,法院参考原案收费按比例确定新诉讼费数额。这既考虑到案件连贯性,也兼顾公平合理。解决措施是法院准确评估差异程度,公正确定比例。
其次,新诉讼请求大幅增加标的金额,法院依增加后的标的额按规定标准重新计算诉讼费,由原告预缴。建议原告预估费用,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诉讼进程。
然后,新请求使标的额降低,法院相应降低诉讼费。法院应及时准确核算。
另外,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规则不受此影响,符合条件仍减半。法院严格审核是否符合简易程序条件。
总之,诉讼费用以最终诉讼标的额为基础依标准核算,法院公正核算、当事人清晰知晓费用情况,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
2025-03-06 20:04:58 回复
咨询我
撤诉后又重新起诉并变更诉讼请求,诉讼费计算有不同情形。若新请求和原请求差别小,法院参考原案收费按比例确定新诉讼费。
新请求大幅增加标的金额,法院按增加后的标的额依规定标准重新算,原告先预缴。若标的额降低,诉讼费也相应降低。
另外,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即便撤诉又重诉,仍减半收取诉讼费。诉讼费以最终标的额为基础按法定标准核算 。
2025-03-06 19:47:3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新诉讼请求和原请求在性质、内容方面差别较小时,法院会参考原案收费,按比例确定新诉讼费数额。这是考虑到案件整体变化不大,基于司法资源利用及公平原则做出的判定。
(2)新诉讼请求若大幅增加诉讼标的金额,法院按增加后的标的额,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标准重新计算诉讼费,由原告预缴。因为诉讼标的增大意味着案件复杂程度和司法成本提升。
(3)新请求使标的额降低,法院会相应降低诉讼费用。这符合费用与案件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原则。
(4)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规则不受撤诉又重诉影响,符合条件仍减半收取。
提醒:
撤诉后重新起诉并变更诉讼请求,要提前了解诉讼费用计算规则,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诉讼策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06 19:23:51 回复
咨询我
(一)新诉讼请求与原请求差异不大时,多留意法院参考原案收费按比例确定的新诉讼费数额。
(二)新诉讼请求大幅增加标的金额,提前准备好按增加后标的额依规定标准重新计算的诉讼费并预缴。
(三)新请求使标的额降低,关注法院相应降低诉讼费用的情况。
(四)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即使撤诉又重诉,也能享受减半收取诉讼费优惠。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2025-03-06 18:42: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