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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后想反悔财产归属约定:首先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然后准备好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没有这些证据,法院通常会驳回请求。
(二)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可以自由、平等地协商,对财产归属条款进行修改,直至双方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2025-03-06 16:4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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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里财产归属约定通常有法律效力,不能随便变卦。
要是办了离婚登记,协议生效。想反悔得有特殊情况。按规定,协议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起诉,法院会受理。没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会驳回诉求。
不存在法定情形,仅对分割结果不满就反悔,法院大多不支持。
没办离婚登记,协议没生效,双方都能改财产归属条款。
2025-03-06 15:4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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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协议中财产归属约定,办理离婚登记生效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反悔,未办理则可修改。
法律解析:
当双方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随之生效。若一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请求变更或撤销,法院会受理。不过,只有在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法院才会支持,仅因对分割结果不满反悔,法院通常驳回诉求。这是为维护协议的稳定性与严肃性。而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双方对财产归属条款有充分的修改自由。法律保障人们在离婚财产处理上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遵循诚信和公平原则。如果在离婚财产相关问题上遇到疑惑,不确定自身权益如何保障,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获取准确法律建议与指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06 15:25: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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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财产归属约定原则上具法律效力且不可随意反悔,这是维护婚姻关系解除后财产分配稳定性的重要规则。
1. 已办理离婚登记且协议生效的情况:一方若想反悔,需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且要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将驳回诉求。这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务必谨慎,确保意思表示真实。
2. 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双方可自由对财产归属条款进行修改。在此阶段,双方应充分沟通、权衡利益,拟定合理公平的财产分配方案。总之,无论是已登记还是未登记,对待离婚协议财产约定都应持严肃态度,以保障自身权益并维护法律秩序 。
2025-03-06 15:0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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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已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离婚协议生效,其中财产归属约定原则有法律效力。一方想反悔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且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驳回诉求。比如不存在欺诈胁迫,只是觉得分少了就反悔,法院不会支持。
(2)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双方可自由修改财产归属条款。
提醒:
办理离婚登记前谨慎协商财产条款;办理后若想反悔财产分割,需保留欺诈胁迫等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
2025-03-06 13:42: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