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拉萨法律咨询 > 拉萨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在职两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口头承诺的工资没有兑现?

在职两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口头承诺的工资没有兑现?

pub****115 西藏-拉萨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3.05 22:28:37 464人阅读

在职两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口头承诺的工资没有兑现

其他人都在看:
拉萨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拉萨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03677322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淮安 咨询解答:478条

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以及其他赔偿

2025-03-05 22:56:45 回复

交定金的一方不愿签订协议,定金被对方没收;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原签订协议,应返还双倍的定金给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