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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车祸死亡赔偿金大概有多少

林** 四川-宜宾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5.03.03 14:47:54 459人阅读

52岁车祸死亡赔偿金大概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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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死亡赔偿金时,要先明确受诉法院所在地。找到上一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52岁按20年计算 。比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那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 = 100万元。

(二)计算丧葬费,同样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数据。获取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再乘以6。若月平均工资是8000元,丧葬费就是8000×6 = 48000元。

(三)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先看被扶养人情况。未成年计算到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按规定年限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2025-03-03 19:1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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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金的数额,要综合好多因素才能确定。其中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

   死亡赔偿金通常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算,一般按20年计。不过年龄越大,计算年限越少,75周岁以上就按5年算。像52岁基本按20年。

   丧葬费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算六个月的总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得看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来算,不同情况计算年限有别。

   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差异大,没法直接说具体赔多少,明确事故发生地等信息才能进一步算。

2025-03-03 17:4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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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车祸死亡赔偿金数额要综合多因素确定,各地数额有差异。
法律解析:
车祸导致人员死亡,赔偿金涵盖多项。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算,52岁一般按20年算;60岁以上每增一岁少算一年,75岁以上按5年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60岁以下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少算一年,75岁以上按5年算。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具体数额需明确事故发生地等信息才能进一步计算。如果遭遇此类问题,对赔偿数额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  

2025-03-03 17:4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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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金数额的确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1. 死亡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通常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像52岁一般按20年计。这一计算方式考虑了不同年龄段的预期寿命差异,保障赔偿相对合理。

2.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体现对丧葬支出的合理补偿。

3.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针对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和七十五周岁以上也有相应调整。

因各地经济水平差异显著,难以直接给出具体数额。建议明确事故发生地、死者年龄、被扶养人情况等信息,以便更精准地计算赔偿数额。  

2025-03-03 16:0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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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有明确标准。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52岁一般按20年计算,这是考虑到该年龄段的预期寿命等因素。不过,若死者是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为处理丧葬事宜提供合理的费用支持。

(3)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考量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被扶养人,计算方式有别,未成年人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60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提醒:
车祸死亡赔偿金计算复杂,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有差异。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明确事故发生地等关键信息,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

2025-03-03 15:38:1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件的复杂性在于死亡案件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问题。为此,在赔偿问题上,一定程度上还需要考虑刑事处理方面的内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8条,被侵权人死亡的,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交通死亡案件中,近亲属是法定的赔偿权利人。在深圳市,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赔偿数额可为多少影响死亡赔偿数额的因素有3个,分别是事故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因死亡带来的法定赔偿项目以及死亡赔偿标准。具体为:
一、事故各方的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影响赔偿数额表现在交强险理赔之后,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保险公司优先在交强险有责或是无责的责任限额内进行保险理赔,不足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大小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担。死亡案件的损害数额通常几十万,交强险不能完全理赔,这样,事故责任就会影响家属可获赔的赔偿款。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二、法定赔偿项目与死亡直接相关的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的误工损失以及其他合理损失,如果是抢救治疗后无效死亡的,还可存在医疗费、护理费等项目。
三、死亡赔偿标准死亡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几乎都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找到。死亡赔偿金通常为死亡赔偿案件最高的损害赔偿项目,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深圳市2016年的死亡赔偿金标准为:818960,其他如丧葬费为540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如果受害人无责,深圳市死亡赔偿总额可以达到100万元以上。

解答如下, 看具体情况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未完待续)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 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最高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60岁以下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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