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监视居住具体执行措施有哪些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监视居住具体执行措施有哪些

李* 上海-浦东新区 强制措施咨询 2025.03.02 22:15:46 408人阅读

监视居住具体执行措施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浦东新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浦东新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明确为公安机关,这体现了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职责。限定活动区域是重要执行措施,指定居所执行有严格适用条件,旨在保障侦查顺利进行的同时,防止权力滥用。
(2)对被监视居住人规定一系列需遵守的规则,是为确保刑事诉讼的正常开展,防止其干扰案件侦查、逃避法律责任。这是维护司法秩序和公正的必要手段。
(3)执行机关采取的监督方法,如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以及特定情况下的通信监控,能有效掌握被监视居住人的动态,保障监视居住措施的有效性。

提醒:
被监视居住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更严厉强制措施。若对监视居住措施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2025-03-03 06:33:17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固定住处,一般就在其住处执行监视居住;要是没有固定住处,那就安排在指定居所执行。而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可能妨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被监视居住人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能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地方,个人信息有变动要及时报告,传讯时必须按时到案。

(三)执行机关为确保被监视居住人遵守规定,会采用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监督,在侦查期间还能对其通信进行监控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2025-03-03 05:05:40 回复
咨询我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这一举措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自由,确保案件侦查等工作不受干扰。

执行措施如下:
1. 限定活动区域:一般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范围限制在指定居所。对于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且在住处执行可能妨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同样能在指定居所执行。此措施能有效控制被监视对象的活动空间。
2. 监督遵守规定情况:执行机关严格监督被监视居住人是否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信息变动要及时报告,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等。这能确保被监视对象处于有效管控之中。
3. 采用监视方法:执行机关可运用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监督其遵守规定情况。在侦查期间,还可对通信进行监控,以便全面掌握被监视对象的动态,防止其干扰案件侦查。  

2025-03-03 03:45:1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有明确的执行措施。
法律解析:
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会限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一般是指定居所。无固定住处的适用指定居所执行;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有碍侦查且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的,同样适用指定居所执行。同时,被监视居住人有诸多需遵守的规定,像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处所,信息变动要及时报告,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等。执行机关可通过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手段监督其遵守规定情况,侦查期间还能对通信进行监控。这些措施旨在确保监视居住的有效性,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如果大家对监视居住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解答 。  

2025-03-03 01:51:26 回复
咨询我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限定活动区域方面,一般是指定居所。没固定住处的,能在指定居所执行。若涉嫌国安、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同样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监督遵守规定上,执行机关会监督被监视居住人。被监视者要遵循诸多规定,像未经批准不能离开、信息变动要及时报告、传讯时得及时到案等。

  执行机关可用电子监控等方式监督,侦查期间还能监控其通信 。

2025-03-03 00:14:31 回复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根据决定机关的不同,有详细的划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和住处或者居所,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派出所执行。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及时将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在执行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予以批准。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情节严重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决定予以逮捕,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你好,以上就是监视居住措施的全部内容,希望帮帮助到你。

最佳答案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此款法条在社会上引起了多种争议,为解决争议、规范执法,最高检于11月22日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则》),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则》第六章第三节从第一百零九条至一百二十八条对“监视居住”作了操作细节上的规定,特别是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进行了界定、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主体及程序进行了明确。但在基层检察工作实际中,新《刑事诉讼法》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条的制定上存在不完善、新《规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具体操作上仍不够细化,在此,对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问题作进一步探讨。解决措施及建议  (一)指定监视居住“居所”的建设  检察机关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造符合侦查职务犯罪需要、由检察机关专用或保证检察机关使用的监视居住指定居所,并配备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设备,以保证依法使用该强制措施的需要。指定监视居住居所的条件,应当包括“便于监视管理”、“符合办案安全要求,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具备正常的休息和生活条件”等方面,作者认为,这里的“居所”适宜通过下列方式解决:一是由省级检察机关统一规划、选址和建筑,并委托个案办案机关或“居所”所在地本系统机关使用和管理;二是由各基层检察机关各自建筑、使用和管理;三是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专项办案经费支持。  (二)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法活动监督权  根据公、检两机关在办理逮捕案件中各自履行的职责进行对比,作者认为新《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依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是适宜和正确的,在执行监督方式上,在报请决定机关批准后,办案机关首先应当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身体体检,然后将体检报告、上级机关批准文书副本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信息,交同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履行执行监督责任的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和监管人员是否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现侦查机关和监管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向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构成犯罪的,向有关机关移送犯罪线索,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强制措施吗

    专业解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措施,主要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目的是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同时不妨碍司法推进。该措施实施的基本依据是案件情况或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固定住所可供羁押。与拘留、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相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人身自由的限制较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规避法律规定和监督管理。

    2024.10.15 1310阅读
  • 监视居住到期后还能够采取哪些措施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监视居住到期后还能够采取哪些措施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2.20 1977阅读
  • 监视居住是不是属于强制措施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监视居住是不是属于强制措施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2.23 1305阅读
  • 监视居住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监视居住是否属于强制措施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2.26 2660阅读
  • 监视居住到期后还会不会在变更措施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监视居住到期后还会不会在变更措施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2.24 176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