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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被起诉了还能解除担保责任吗

刘** 广东-河源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2.28 18:30:35 424人阅读

担保人被起诉了还能解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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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注主债权债务合同效力。仔细查看主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若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通常也无效,可争取免除担保责任,不过要留意法律特别规定。

(二)审查主合同变更情况。看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是否经自己书面同意,若加重债务,对加重部分可不承担责任;若债权转让未通知自己,转让对自己无效。

(三)确认担保期限。核实担保期限是否届满,若届满且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要求担责,担保责任可能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25-02-28 23: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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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债务合同要是无效,一般担保合同也跟着无效,多数情况下担保人不用担责,不过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与债务人私自变更主合同内容,没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减轻债务担保人继续负责,加重债务的话,加重部分担保人不管。债权转让没通知担保人,对担保人没效力。

  担保期限到了,债权人没在规定时间找担保人担责,担保责任也就没了。能不能解除担保责任,得结合实际和证据依法判断 。

2025-02-28 22:1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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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担保人被起诉后,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债权债务合同变更未书面同意、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未要求担责等情形下,有可能解除担保责任。
法律解析:
首先,主债权债务合同是担保合同的基础,若其无效,担保合同通常也无效,担保人一般无需担责,不过法律特别规定的则另当别论。其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内容,减轻债务时担保人继续担责,加重债务的,加重部分担保人不担责;且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人的,对担保人不生效。最后,担保期限十分关键,一旦届满,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担责,担保责任就会免除。在实际情况中,每一个细节和证据都可能影响最终判定。如果对自身作为担保人的责任问题存在疑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28 21:5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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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被起诉后存在解除担保责任的可能。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一般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人通常无需担责,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这体现了从合同对主合同的从属性,确保担保人责任基础稳固。

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还包括:
1. 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担保人对变更后债务担责;加重债务的,对加重部分不担责。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担保人的,转让对担保人无效。这保障了担保人的知情权和决定权。
2. 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要求担保人担责,担保责任免除。

为更好维护自身权益,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仔细审查主合同条款及担保条款,明确担保范围和期限。在担保期间,密切关注主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若涉及合同变更等事宜,及时与债权人、债务人沟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28 20:3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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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大多无效,担保人一般无需担责,不过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况除外。比如主合同因违法而无效,担保合同通常随之无效 。

(2)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担保人对变更后的债务担责;加重债务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像增加借款金额属于加重债务,未经同意,担保人对新增金额不负责。

(3)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担保人,转让对担保人不生效。

(4)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要求担保人担责,担保责任免除。

提醒:
做担保人要谨慎,关注主合同变动及担保期限。若被起诉想解除担保责任,及时咨询分析具体案情 。

2025-02-28 19:34:29 回复

你解除担保责任协议书是无效:借款10万元虽未实际交付,但你并不享有任意解除担保合同(协议书)的权利,其仍应对借款1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你在借款10万元实际交付前撤回保证承诺,但并未征得你朋友的同意,担保合同虽未生效,但并非无效,而是效力待定,当合同约定的条件达成时,合同即生效。在C按照约定于5月8日向B出借款项后,对应的担保合同开始生效,你不能免除对借款1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的义务。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1、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依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3、《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担保合同中表现为: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主债权债务合同目的;
2、在主债权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债权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债权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主债权债务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申请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或上级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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