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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可以问原告律师要原告提供的证据吗

席** 山东-济南 证据调查咨询 2025.02.28 10:53:39 437人阅读

被告可以问原告律师要原告提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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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关注法院关于举证期限和证据交换的通知,按时参与证据交换环节,在该环节认真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

(二)在开庭审理阶段,当原告出示证据时,充分行使质证权利,仔细查看证据,并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方面对证据发表准确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这保障了被告在诉讼中依法查看原告证据并质证的权利。  

2025-02-28 14:2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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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里,被告要获取原告证据,应按规矩来,不是找原告律师要。按民事诉讼原则,原告得在规定时间交证据,法院会安排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时,法院主持,双方把证据拿出来互相看。被告这时就能查看原告证据。

到开庭,原告出示证据后,被告有质证权。能就证据真假、有无关联、合不合法发表看法,同时也能查看证据。这程序保障被告权利,助其依法维权 。

2025-02-28 12:3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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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诉讼程序中,被告应通过法定程序在法院组织或主持下获取原告证据,而非向原告律师索要。
法律解析:
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法院会组织证据交换,在此环节,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需展示并互相查阅各自证据,被告此时就能查看原告证据。到了开庭审理阶段,原告出示证据后,被告依法享有质证权,可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也能查看相关证据。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被告诉讼权利,确保诉讼公平公正。如果在实际诉讼中,对于证据获取程序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28 11:5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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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告获取原告证据应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程序处理,而非直接向原告律师索要。这是因为诉讼证据的处理需遵循严格司法程序,以确保公平公正。

2.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被告应熟悉民事诉讼流程,在证据交换环节积极参与,按法院要求准备并展示自身证据,同时认真查阅原告证据。
    在开庭质证阶段,提前做好准备,对原告出示的证据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慎分析,充分发表质证意见。
    若对获取证据程序有疑问,及时向法院咨询,遵循法院指导,确保自身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2025-02-28 11:0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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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有义务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这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有序进行,避免证据突袭等不公平现象。
(2)证据交换环节是法定程序,由法院主持。在此环节,双方当事人将各自证据展示并互相查阅,被告得以查看原告证据,从而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和对方的主张依据。
(3)开庭审理时,原告出示证据后,被告享有质证权利。被告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在质证过程中同样能够查看证据。这一权利是被告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有助于其提出合理抗辩。

提醒:
被告要清楚法定获取原告证据的程序,按规定参与证据交换和庭审质证,维护自身权益。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2-28 10:54:59 回复

你好,
1、公告送达,是在诉讼中职权,不需要原告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  
2、是否采用公告送达,是在诉讼过程中选用的送达程序,由在查明被告下落不明后直接适用。不需要原告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原告也无法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您好,如果是原告证明责任之内的,那么要求被告提供证据是不合理的,法律也不会支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将“谁主张,谁举证”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标准。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如果原告进行相应的主张,但是无法证明的,则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这种证明责任是不会转移的,被告不需要承担。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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