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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服刑人员可以申请假释出狱

赵* 江西-南昌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2.27 17:26:25 311人阅读

哪些服刑人员可以申请假释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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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那些被判了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执行了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还有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了十三年以上,要是他们能认真遵守监规,好好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那就可以申请假释出狱。
不过,对那些累犯以及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不能假释。
假释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就是没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是十年。在假释考验期里,罪犯得遵守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之类的规定,要是违反了,可能假释就会被撤销。

2025-02-27 21:4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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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要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得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要是他们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就可以申请假释出狱。
不过,对累犯以及那些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不能假释。
假释的考验期限是这样的,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就是没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十年。在假释考验期里,罪犯必须得遵守相关规定,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之类的,要是违反了,就可能被撤销假释。

2025-02-27 19:4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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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执行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需达到十三年及以上。倘若他们能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有确实的悔改表现,同时不存在再犯罪的危险,就可以申请假释出狱。
然而,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是绝对不允许假释的。
假释的考验期限方面,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未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在假释考验期内,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听从监督等。一旦违反这些规定,就很可能会被撤销假释。

2025-02-27 17:5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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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回答: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申请假释出狱,但累犯及特定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考验期限根据原判刑罚而定,有期徒刑为未执行完刑期,无期徒刑为十年。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遵守法律等规定,否则可能被撤销假释。
解决措施及建议:对于符合假释条件的犯罪分子,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确实具备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危险。对于不得假释的累犯及特定严重暴力犯罪犯罪分子,应加强监管,防止其再次犯罪。
同时,在假释考验期内,加强对犯罪分子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以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

2025-02-27 17:40:33 回复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1)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审核裁定。 2)有管辖权的人民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 3)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 4)应当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和服刑人所在劳改单位的。 5)准予假释的裁定要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 对假释裁定,本院院长或上级发现确有错误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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