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案件,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检察院处或科,那么一般处理结果有两种:一是,此案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77条刑事和解范围的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将赔偿款支付给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检察院对和解和自愿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在此情况下,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对被告人从宽处理建议或对于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决定;二是,如果没有和解或因赔偿数额和解不成,检察院就将此案移送至人民提起公诉。
您好,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时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以下几个时间段提出:
1.在审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在诉讼阶段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3.在刑事诉讼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4.在侦查阶段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有人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