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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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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赵* 安徽-淮南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2.26 13:20:47 372人阅读

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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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要想有效,得满足下面这些必要条件:
1.遗嘱人得有遗嘱能力。啥意思?就是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人必须得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是一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他立的遗嘱就没有效。比如说,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立的遗嘱,那肯定是不算数的。
2.遗嘱得是遗嘱人的真实想法。要是遗嘱是在被人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立的,那这个遗嘱就没效;要是有人伪造遗嘱,那伪造的这份肯定也不行;要是遗嘱被篡改了,那被篡改的那些内容也是无效的。就好比有人威胁一个老人,让他把财产都留给自己,这种情况下立的遗嘱就不能算数。
3.遗嘱内容得合法。遗嘱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里那些强制性的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举个例子,遗嘱里不能去处分别人的财产,那不是自己的东西,哪能随便在遗嘱里安排。
4.遗嘱的形式得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遗嘱形式有不少,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要求。比如说自书遗嘱,就得是遗嘱人自己亲自写,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再注明是哪年、哪月、哪日写的。总之,只有各方面都符合要求,遗嘱才能有效。

2025-02-26 16:0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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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遗嘱有效,得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一、遗嘱人得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人必须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啥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说就是能清楚知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人。要是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他立的遗嘱就没啥法律效力,不算数的。
二、遗嘱得是真实意思体现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的想法,要是被人欺诈或者胁迫着立的遗嘱,那肯定是无效的。还有那种伪造的遗嘱,也根本不算数。要是遗嘱被人篡改了,那被篡改的部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三、遗嘱内容得合法
遗嘱里写的东西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里那些强制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打个比方,遗嘱不能去处分别人的财产,那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事儿。
四、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要求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不少,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等。每种形式都有对应的要求。比如说自书遗嘱,就得是遗嘱人自己亲自用笔写,写完还得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样才符合要求。

2025-02-26 15:3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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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比如,一个精神正常、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通常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等,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他们可能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无法对财产等重大事项作出合理的安排。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内心真实想法的体现。如果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那就不能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比如,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让遗嘱人误以为自己的财产会被没收,从而立下对其有利的遗嘱,这种遗嘱就不符合要求。伪造的遗嘱显然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同样无效;遗嘱被篡改的部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内容须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遗嘱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因为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
四、遗嘱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多种。不同形式有相应要求,如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2025-02-26 14:0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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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要想有效,需要满足下面这些必要条件:
1.遗嘱人得有遗嘱能力。啥意思,就是立遗嘱的时候,这个人必须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只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他立的遗嘱就没有法律效力。比如说,那些精神状态不太正常,没办法清楚表达自己想法的人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2.遗嘱得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要是立遗嘱的时候受到了别人的欺诈或者胁迫,那这个遗嘱就不算数。还有那种伪造的遗嘱,肯定也是无效的。要是遗嘱被人篡改了,那被篡改的这部分内容也是没有用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里那些强制性的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打个比方,遗嘱里面不能去处分别人的财产,财产得是自己名下的才行。
4.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遗嘱形式有不少,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等。而且不同形式的遗嘱,还有相应的形式要求。比如说自书遗嘱,那就得是遗嘱人自己亲自用笔写,写完还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再把年、月、日都标注清楚。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遗嘱才是有效的,这样才能保证遗嘱人的意愿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得到实现。

2025-02-26 14:04:42 回复

一般情况下,遗嘱必备内容为:
(1)遗产的名称和数量。遗嘱人死后留下的财产可能有房屋、存款、家具、衣物以及金银首饰、珍贵文物等等。在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体地将处分的财产的名称和数量等一一列举清楚。
(2)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遗嘱人在遗嘱中不仅应当具体写明把自己的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还是数人继承,还应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姓名。否则,无法确定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哪一人继承,就只能理解为由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是遗赠,要写明遗赠的对象是国家,还是哪个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哪个公民。
在这项内容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遗嘱人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的,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之内,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等。在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前提下,既可以把遗产由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可以把遗产直接留给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3)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数额。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具体指定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的项目、份额,以及受遗赠人受遗赠的项目、份额。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情感,或者根据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需要,指定各继承认、受遗赠人继承或者受遗赠遗产的具体数额,或者将某项或者某几项特定遗产,指定由哪一个或者哪几个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或者受遗赠。
在这里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个人,并且没有具体指明每个继承人应得哪项财产,也没有指明每个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时,其遗产应当在各个遗嘱继承人之间作等额分配;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只处分了部分遗产,对遗嘱没有涉及的那些遗产,在遗嘱人死亡后,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时开始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4)指定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或者责成继承人将自己的房屋作为建立街道图书室之用。
(5)再指定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再指定继承人,是指遗嘱人为了防止被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继承开始之前死亡,或者遗嘱继承人不接受继承的情况发生,而在遗嘱中再指定继承人。比如,某公民在遗嘱中写明:“我死后将价值5万元的遗产留给女儿甲继承,如果我女儿先于我死亡或者她拒绝接受,这笔遗产可由我弟弟乙继承。”实践中,这种具有再指定遗嘱继承人的遗嘱也应当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6)遗嘱执行人。按照继承法第16条第2款之规定,遗嘱人可以用遗嘱方式指定遗嘱执行人。所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是遗嘱的内容之一,但不是遗嘱的必备内容。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遗嘱执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遗嘱执行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
在写明上述各事项的内容之后,根据立遗嘱的方式由遗嘱人签名(按手印)、注明年月日。如果需要有见证人见证的话,各见证人也应在遗嘱上签名(按手印),注明年月日。

合法遗嘱只要是立遗嘱者真实意思表示,且出于其完全自愿,遗嘱设计的财产权利属于该立遗嘱者,且未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就是合法遗嘱。遗嘱内容要合法吗法律界人士指出,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外还有遗嘱继承,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为了将遗产合理合法地移转给继承人或第三人,减少纷争,建议尽早立遗嘱。但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并且效力最高的遗嘱是进行了公证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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