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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撤案

孙** 浙江-上虞 办案流程咨询 2025.02.26 13:44:15 444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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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案的情况通常有多种,下面给大家讲讲常见的那些:
一、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里,有一种情况是自诉人自愿撤回起诉。举个例子,像一些比较轻微的侮辱、诽谤这类自诉案件,要是自诉人和被告人达成了和解,或者是因为其他一些原因,不想再继续追究下去了,这个时候,自诉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撤案的申请。
二、公诉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为是犯罪的。比如说有些轻微的盗窃行为,盗窃的数额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这种情况就可能撤案。
(2)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同的罪名,追诉时效是不一样的。就好比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过了5年之后,就不再追诉了,这时候也可能撤案。
(3)还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等情况,也会涉及撤案。
另外,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阶段,如果发现根本就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不构成犯罪等类似的情况,公安机关也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撤案。
总之,撤案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的,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情况,在撤案的处理上也会有所不同,都是要依法依规来进行的。

2025-02-26 15:5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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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案得看不同的情况,下面给大家讲讲常见的几种:
一、自诉案件撤案情况
在一些案件里,当事人自己可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这就是自诉案件。比如说,像轻微的侮辱、诽谤这类案子。要是自诉人和被告人商量好了,达成了和解,或者是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自诉人不想再追究下去了,那他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撤案申请。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是不是批准撤案。
二、公诉案件撤案情况
1.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有些行为看起来好像是犯罪,但实际上情节特别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也不大,法律就不认为这是犯罪。比如说一些盗窃行为,偷的东西价值不高,没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这种情况就可能撤案。
2.犯罪过了追诉时效:不同的罪名,追诉时效是不一样的。就拿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来说,过了5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这时候案件可能就会撤掉。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要是有特赦令,罪犯的刑罚被免除了,那案件自然也会有相应的处理,可能就会撤案。
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撤案情况
公安机关在调查案子的时候,如果发现根本就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也会按照法律规定把案子撤掉。

2025-02-26 15:4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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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案在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形下有不同的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撤案情况:
一、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自愿撤回起诉是常见的撤案情形。例如在一些轻微的侮辱、诽谤案件里,自诉人与被告人可能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和解。也许被告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向自诉人诚恳道歉并作出一定补偿,自诉人出于谅解或者不想再耗费精力等原因,便不再希望继续追究被告人的责任,此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撤案申请。
二、公诉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像某些轻微的盗窃行为,盗窃数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撤案。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同罪名的追诉时效有所不同。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就不再追诉。若犯罪行为发生时间久远,已超过追诉时效,就会撤案。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根据特赦令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免除刑罚,从而导致撤案。
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
在该阶段,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比如报案信息有误,或者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等情况,公安机关会依法撤案。

2025-02-26 14:2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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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案的情况通常有多种,下面给大家讲讲常见的几种:
1.自诉案件方面:
自诉人可以自愿撤回起诉。举个例子,像一些不太严重的侮辱、诽谤之类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和被告人达成了和解,或者因为其他一些原因不想再继续追究下去了,那么自诉人就能够向法院提出撤案的申请。比如说,两个人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了口角,一方对另一方有一些轻微的侮辱行为,后来双方经过沟通,互相谅解了,这种情况下,自诉人就可能会选择撤案。
2.公诉案件方面:
-要是情节特别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也不大,就不认为是犯罪了,这种情况会撤案。比如说一些盗窃行为,偷的东西价值不高,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那就不会当作犯罪来处理。
-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也会撤案。不同的罪名,追诉时效是不一样的。就好比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过了5年就不再追诉了。
-还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况,也会撤案。
另外,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阶段,如果发现根本就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不构成犯罪等情况,公安机关也会按照法律规定撤案。总之,撤案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的。

2025-02-26 14:17:28 回复

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一年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则该项请求权永久消灭。

解答如下, 原告的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没有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在一定条件下,原告还可以,要求通过司法程序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比如,在诉讼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人民无法查清案情,原告也无法胜诉,而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原告在短期内不可能提供,人民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取。为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原告可以向人民申请撤诉。原告在撤诉后,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获取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新的证据,就可以就同一诉讼请求向人民重新提讼。另一种情况是处分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处分了自己的实体权利。此种撤诉,原告不得再。比如甲诉乙要求支付合同的价款,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甲免除了乙的债务,同时申请撤诉,甲在撤诉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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