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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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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与债务怎么分配比例

黄* 上海-青浦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2.26 09:14:08 455人阅读

继承遗产与债务怎么分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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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遗产与债务的分配比例,这里给大家讲讲相关要点:
一、遗产分配比例
(1)法定继承的情况。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是均等的。不过,要是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而且还缺乏劳动能力,那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得对这样的继承人多照顾照顾。另外,要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那是可以多分得一些遗产的。
(2)遗嘱继承的情况。要是有遗嘱,那就按照遗嘱里指定的份额来分配遗产。遗嘱怎么写的,就怎么来分。
二、债务分配比例
(1)继承人承担债务的范围。继承人需要用自己得到的遗产实际价值,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该缴纳的税款和欠下的债务。比如说,遗产实际价值是100万,那就在这100万的范围内去还债务。要是债务超过了遗产实际价值,比如说有120万的债务,那超出的20万,继承人要是自愿偿还,那也是可以的。
(2)放弃继承的情况。要是继承人放弃了继承,那就不用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责清偿了。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了多少遗产,就在这个遗产价值的范围内去承担相应的债务。
总之,大家在处理遗产和债务继承问题的时候,要清楚这些分配比例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2025-02-26 14:0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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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给大家讲讲继承遗产与债务分配比例的相关事儿,主要有下面这些要点:
一、遗产怎么分配
1.法定继承情况: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分遗产时,份额一般是一样多的。不过,要是继承人生活特别困难,而且自己又没什么劳动能力,那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会多照顾照顾他,给他多分点。还有,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是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多分一些遗产。
2.遗嘱继承情况:要是有遗嘱,那就按照遗嘱里指定的份额来分配遗产,比较简单明了。
二、债务怎么分配
1.正常继承时:继承人需要用自己得到的遗产实际价值来偿还被继承人依法该交的税款和欠下的债务。比如说,遗产价值10万,债务有8万,那就用这10万去还8万。要是债务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比如说债务有12万,那多出来的2万,继承人要是愿意还,那就可以还,不愿意还也没关系。
2.放弃继承时: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了,那对于被继承人依法该交的税款和欠下的债务,就不用负责偿还了。简单说就是继承多少遗产,就在这个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

2025-02-26 13: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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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遗产与债务的分配比例,相关要点如下:
一、遗产分配比例
(1)法定继承情况: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是均等分配的。不过,在实际分配时,会根据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比如,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因为他们可能在经济上更为困难,需要遗产来维持基本生活。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是可以适当多分一些遗产的。这是对他们付出的一种合理回报,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2)遗嘱继承情况:如果是遗嘱继承,那就按照遗嘱中指定的份额来分配遗产。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应当按照其内容执行。
二、债务分配比例
(1)继承人清偿责任: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遗产价值是10万元,而债务是8万元,那么继承人就在这1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8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需要承担。
(2)放弃继承情况: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即继承多少遗产,就在该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

2025-02-26 12:0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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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遗产与债务的分配比例,主要有下面这些要点:
一、遗产分配比例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不过,要是继承人生活上有特殊困难,而且还缺乏劳动能力,那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应当多照顾照顾他们。还有,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是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多分一些遗产的。
(2)要是按照遗嘱继承的话,那就得按照遗嘱里面指定的份额来分配遗产了。遗嘱怎么写的,就怎么来分。
二、债务分配比例
(1)继承人在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时候,是以自己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的。简单说,就是有多少遗产,就在这个遗产价值的范围内去偿还债务。要是债务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那超过的部分,继承人要是自愿偿还,那也没问题。
(2)如果继承人放弃了继承,那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不用承担清偿责任了。也就是说,继承了多少遗产,就得在这个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不继承就不用承担债务。
总之,在遗产和债务的分配上,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合理的分配。这样既能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能让被继承人的债务得到妥善的处理。

2025-02-26 10:47:1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产继承配偶与子女的分配比例怎么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继承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分割。
1、《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不管是适用哪个顺序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相同,有的家庭还会发生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情形,如果大家碰到遗产继承案件,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您好,关于配偶子女遗产继承比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 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 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 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 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 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对于遗产继承分配比例该怎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内容如下:
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在继承开始地点(即死亡人最后的住所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点的其他继承人和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如果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虽有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进行通知和管理的,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或公证机关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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