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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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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无法获得抚养权

贾** 重庆-巴南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2.26 07:26:57 427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无法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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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能没办法拿到孩子抚养权的,下面给大家具体说一说。
1.要是一方存在严重疾病或者传染性疾病的话,那抚养权一般就很难到手了。比如说,要是有人患了很久都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病,这就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影响。法院在判决的时候,通常是不会把抚养权判给这一方的。像严重的精神疾病、传染性肝病这类病,就属于这种情况。
2.有不良生活习惯的人,也很难获得抚养权。比如说赌博、吸毒这些恶习,对孩子的成长那可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孩子要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所以有这些不良习惯的一方,基本拿不到抚养权。
3.抚养条件明显不好的,也不占优势。比如说,一方没有稳定的收入,也没有固定的地方住,那他就没办法给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教育和医疗保障。这种情况下,法院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需要,一般不会把抚养权判给他。
4.要是曾经对孩子有过暴力或者虐待行为,那更是难以获得抚养权了。比如曾经虐待、遗弃或者伤害过孩子,这对孩子的权益损害非常大。法院为了保护孩子,肯定不会把抚养权判给有这种行为的一方。
总之,在抚养权的判定上,法院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2025-02-26 12:0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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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太可能拿到孩子抚养权的,下面给大家具体说一说:
1.要是有严重疾病或者传染性疾病。比如说,一方要是得了那种治了好久都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像传染性肝病啥的,又或者是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这就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好的影响。毕竟孩子还小,需要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不会把抚养权判给这一方的。
2.存在不良生活习惯。像赌博、吸毒这类恶习,对孩子的成长那可是危害极大。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所以,有这些不良习惯的一方,想拿到抚养权是很难的。
3.抚养条件明显不太好。比如说,一方没有稳定的收入,也没有固定的地方住,那连孩子基本的生活、教育和医疗保障都没办法提供。孩子的成长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没有这些,抚养权自然很难到手。
4.对孩子有暴力或者虐待行为。要是曾经有过虐待、遗弃、伤害孩子的行为,那就是严重损害了孩子的权益。孩子是需要被呵护和关爱的,这种伤害孩子的人,肯定很难获得抚养权。

2025-02-26 10:3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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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抚养权的判定中,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可能导致一方无法获得抚养权:
一、存在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当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例如传染性肝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像严重的精神疾病时,其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会构成严重威胁。孩子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需要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若抚养人患病,可能无法给予孩子充分的照顾,甚至会将疾病传染给孩子。所以,法院出于对孩子未来成长的考虑,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二、有不良生活习惯
赌博、吸毒等恶习,不仅会对自身造成极大的伤害,还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有这些不良习惯的人,往往难以全身心地照顾孩子,其生活状态也不稳定。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可能会受到不良的引导,不利于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因此这类人很难获得抚养权。
三、抚养条件明显不利
若一方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就难以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基本需求。同时,没有固定的住所,孩子的居住环境也无法得到保障。稳定的生活条件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缺乏这些条件的一方,很难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所以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低。
四、对孩子有暴力或虐待行为
曾有过虐待、遗弃、伤害孩子等行为的人,严重损害了孩子的权益。孩子的身心都较为脆弱,需要得到关爱和保护。而有此类行为的抚养人,无法给孩子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自然难以获得抚养权。

2025-02-26 09: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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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能没办法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下面给大家具体说一说。
1.要是一方存在严重疾病或者传染性疾病,那获得抚养权就比较困难。比如说,一方要是得了那种老是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又或者是其他特别严重的病,这就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影响。像严重的精神疾病、传染性肝病这类的,法院一般是不会把抚养权判给有这种情况的一方的。
2.有不良生活习惯的一方,也很难拿到抚养权。比如说有赌博、吸毒这些不好的习惯,这些恶习对孩子的成长会有特别大的负面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都会受到干扰,所以这种情况下,想获得抚养权是挺难的。
3.当一方的抚养条件明显不太好的时候,也不容易得到抚养权。比如说,这个人没有稳定的收入,也没有固定的住的地方,那他就没办法给孩子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像吃饭、上学、看病这些都可能成问题,那法院自然就不太可能把抚养权判给他。
4.如果一方曾经对孩子有过暴力或者虐待行为,那更是难以获得抚养权了。比如说曾经虐待、遗弃或者伤害过孩子,这对孩子的权益损害是非常严重的,这种情况下,抚养权肯定不会判给这样的人。
总之,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这些情况,给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2025-02-26 08:58:4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争取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首先,协商解决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2、不满两周岁的孩子
考虑到小孩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两周岁以上的孩子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双方都争子女抚养权的,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等。
4、十周岁以上的孩子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什么情况可以获得抚养权问题解答如下, 争取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首先,协商解决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2、不满两周岁的孩子
考虑到小孩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两周岁以上的孩子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双方都争子女抚养权的,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等。
4、十周岁以上的孩子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哪些情况可以获得抚养权问题解答如下, 争取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首先,协商解决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2、不满两周岁的孩子
考虑到小孩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两周岁以上的孩子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双方都争子女抚养权的,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等。
4、十周岁以上的孩子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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