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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被申请人答辩,申请人看的到吗

兰* 辽宁-葫芦岛 劳动仲裁咨询 2025.02.25 19:40:47 400人阅读

劳动仲裁被申请人答辩,申请人看的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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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中,申请人一般是能看到被申请人的答辩内容的。
2.在劳动仲裁程序里,被申请人提交答辩状以后,仲裁庭会把答辩状的副本送给申请人。这么做,就是为了让申请人清楚被申请人的答辩内容以及观点,保障双方在仲裁时的知情权和辩论权。
3.答辩状属于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仲裁请求作出回应、辩解的书面材料。
其中会有被申请人提出的事实主张、相关法律依据,还有反驳意见等内容。申请人看了答辩状,就能更清楚被申请人的立场和理由,后续进行仲裁程序的时候也就更有针对性。
4.总之,劳动仲裁时被申请人的答辩会送到申请人手里,这是劳动仲裁程序的基本规定,对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很有帮助。

2025-02-25 21:3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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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答辩相关事宜,给你说清楚:
1.申请人能看到被申请人的答辩。在劳动仲裁程序里,被申请人交了答辩状后,仲裁庭会把答辩状副本送给申请人。这是为了让申请人清楚被申请人的答辩内容、观点,保障双方在仲裁时的知情权和辩论权。
2.答辩状是啥?它是被申请人回应、辩解申请人仲裁请求的书面材料。里面有被申请人的事实主张、法律依据以及反驳意见等。申请人看了答辩状,就能明白被申请人的立场、理由,后续仲裁程序也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
总之,劳动仲裁中把被申请人的答辩送达给申请人,这是基本规定,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2025-02-25 20:2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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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答辩相关规定及意义在劳动仲裁程序里,有一个重要的规定:被申请人的答辩,申请人是能够看到的。具体流程如下:
1.答辩状提交与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后,仲裁庭会依照程序,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申请人。这一步骤是确保程序公正、透明的重要环节。
2.答辩状内容:答辩状是一份重要的书面文件,其中包含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仲裁请求的回应和辩解。比如,被申请人会阐述自身的事实主张,即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用以支撑自己的观点;还会提出反驳意见,针对申请人的请求进行有理有据的驳斥。
3.对申请人的作用:申请人通过阅读答辩状,能清楚知晓被申请人的立场和理由,进而更有针对性地准备后续的仲裁程序,比如收集补充证据、梳理辩论要点等。
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的答辩送达申请人,是保障双方知情权和辩论权、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本规定。

2025-02-25 20:1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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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一般是能够看到劳动仲裁被申请人的答辩的。在劳动仲裁这个程序里,被申请人把答辩状交上去之后,仲裁庭就会把答辩状的副本送给申请人。这样做,就是为了让申请人清楚被申请人答辩的具体内容和观点,保证双方在仲裁的时候能知道相关情况,也能正常进行辩论。
2.答辩状,其实就是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做出回应和辩解的一个书面材料。这里面会有被申请人主张的事实、依据的法律,还有反驳申请人的一些意见等内容。申请人看了答辩状后,就能更明白被申请人的立场和理由,在后续仲裁程序中也能更有针对性地应对。
3.总而言之,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的答辩会送到申请人手里,这是劳动仲裁程序的基本规定,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很有帮助的。

2025-02-25 20:08:06 回复

下面给你提供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的范文,不过你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写,可以仿照里面的格式,实在不会也可以请当地的律师帮忙。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答辩人:刘××,男,29岁,××县××公司职工,住××县××街6号。因××县××公司诉劳动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答辩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答辩人的过错,答辩人与申诉人签有劳动合同一份,其中对答辩人的职位有确定的约定,————销售经理,但是申诉人在8个月以后,没有与答辩人协商的情况下,自主地将答辩人调到其他部门任职,在没有取得答辩人的同意之前,申诉人的做法是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诉人变更劳动合同没有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而是强迫答辩人去其他部门报到,这种做法违背了答辩人的意愿,在申诉人违约在先的情况下,答辩人是被迫提出辞职的,申诉人提出答辩人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这是没有根据的,由于是申诉人有错在先,答辩人迫于无奈才提出辞职的情况与《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不相符。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答辩人承担。在答辩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没有承担此责任的义务的。申诉人称答辩人在一与其有竞争的关系的公司工作,而给其造成了损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理由的。首先,答辩人的辞职是由于申诉人的过错,而且答辩人与申诉人之间并没有签订竞业禁止的协议,所以答辩人去哪家公司工作,都与申诉人没有关系,这是答辩人的自由择业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剥夺。申诉人要求仲裁委员会责令答辩人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没有根据的,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已经终止,答辩人也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劳动合同解除的,合同的解除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答辩人与申诉人之间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申诉人自然也就无从再要求答辩人履行劳动合同。鉴于上述理由,答辩人已无法继续与申诉人履行劳动合同,希望仲裁庭支持正义,依法驳回申诉人仲裁请求。此致×××仲裁委员会答辩人:刘××2001年×月×日附:
1、报道通知书一份。
2、辞职报告一份。注: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的书写要和申诉人提出的申诉书环环相扣,也就是要针对申诉书中的指控进行有针对性的回答,对申诉人提出的证据一一进行辩解,与此同时,要说明自己的理由。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3、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
4、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第十四条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被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经劳动仲裁委庭审已调查清楚并认定答辩人是经介绍到被答辩人处工作,被答辩人是承包了的工程,而后分包给了,被答辩人不巨额被相关资质,答辩人在干活时不慎摔伤,也承认上述事实。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故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二、本案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故鹿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有管辖权。被答辩人已参加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的庭审,并且劳动合同履行地位市,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委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故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仲裁裁决。  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请根据自身写劳动争议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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