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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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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撤销案件了?

pub****039 河南-新乡 刑事立案咨询 2025.02.25 00:41:10 350人阅读

立案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撤销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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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案件具体什么情况呢

2025-02-25 10:31:3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后,如果符合一定条件的,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与人民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三)公安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并将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案件材料复印件抄送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并说明立案理由,同时通报与办理民事案件的人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在侦查过程中,不得妨碍人民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得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不可以。盗窃罪构成罪就应该受到刑事处罚。受害人也不可以撤案,为了维护法制社会打击不法行为受害人不能撤案。撤案与否不是受害人所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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