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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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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需要去法院解除吗

薛** 广西-崇左市 同居咨询 2025.02.24 14:07:48 368人阅读

同居关系需要去法院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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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只是想单纯解除同居关系,确实不用向法院起诉,双方自行分开即可。
(二)要是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比如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如何分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三)若存在子女抚养纠纷,像确定子女抚养权归谁,另一方支付多少抚养费等,也能向法院起诉。
(四)当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当事人请求解除,法院会受理并依法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2025-02-24 19:3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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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来讲,同居关系不用通过法院解除。要是只为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法院大多不会受理。

    不过有特殊情况:
    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当事人能起诉,法院会依法处理财产归属、分割及子女抚养相关问题。
    若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请求解除,法院应受理并依法解除。

  所以,单纯解除同居关系不必找法院,有财产、子女问题可借助法院。

2025-02-24 18:4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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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单纯解除同居关系法院通常不受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仅为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这是因为同居关系并非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关系。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法院会介入处理。当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明确财产归属和分割方式,确定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等。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的情况,当事人请求解除,法院会受理并依法解除。如果在同居问题上遇到困扰,不确定自己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合法的解决办法。  

2025-02-24 18:0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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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从法律层面讲,同居关系区别于婚姻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法定效力。基于此,仅以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法院不受理,这是对司法资源合理分配的体现。

(2)当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时,法院介入是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因为财产的产生与归属、子女抚养权益需依法界定。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危害到合法婚姻关系及社会公序良俗,法院受理并解除是维护法律尊严与公平正义。

提醒:
处理同居相关问题,先明确自身情况。有财产或子女问题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2025-02-24 16:1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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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在法律层面的处理确实遵循一定规则。一般而言,单纯解除同居关系无需诉诸法院,法院对此类起诉通常不会受理。这主要是因为同居关系并非像婚姻关系那样受严格法律保护,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和生活状态。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当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时,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审理,合理确定财产归属与分割方式,妥善判定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这保障了当事人在财产和子女权益方面的公平公正。另外,若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这维护了婚姻关系的严肃性和合法权益。

建议当事人在面对同居关系问题时,先明确自身情况是否属于特殊情形。若涉及财产和子女问题,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应及时停止错误行为,合法解决问题。  

2025-02-24 15:05:40 回复

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受理,这是根据同居的不同情况而定:
(1)对于未婚同居的,即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解除同居关系人民不予受理。如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纠纷应当受理。
(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属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是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对此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3)对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视为重婚,不但应一律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还应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您好,依据你说的情况的,你们可以签署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并约定你们的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承担问题的,建议您与我们联系,可以依据你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具体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给出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如需法律服务可以来电说明情况或添加威信咨询。(如遇电话繁忙时,建议直接添加威信咨询,点击主页里面有联系方式,电话和威信同号)工作繁忙,不能及时回复咨询的,请谅解。以上是本团队律师抽取空闲时间义务提供的法律意见,如有帮助,请采纳并评价。想知道更多法律知识,可以搜索关注“晌法”公众号了解学习。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解释的“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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