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珠海法律咨询 > 珠海办案流程法律咨询 > 一审原告提出撤诉怎么办

一审原告提出撤诉怎么办

肖* 广东-珠海 办案流程咨询 2025.02.24 13:07:25 435人阅读

一审原告提出撤诉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珠海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珠海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一审中原告提出撤诉,的确要依具体情形处理。原告虽有申请撤诉权利,然而最终准许与否由法院裁定。这是为确保司法公正和诉讼秩序,避免撤诉行为被滥用。
2. 当案件不存在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情况,且撤诉是原告自愿、真实意思表示时,法院通常裁定准许。此规定保障了当事人处分自身诉讼权利的自由。措施是法院严格审查撤诉的合法性与自愿性。
3. 若存在为逃避债务、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违法情形,法院可能裁定不准许撤诉并继续审理。这旨在维护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建议加强对这类违法撤诉情形的监督和审查力度。
4. 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减半负担。原告在诉讼时效内通常可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但离婚等特殊案件除外。应提醒当事人注意特殊案件的规定和诉讼时效问题。  

2025-02-24 19:21: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原告拥有申请撤诉的权利,这是当事人诉讼处分权的体现。但该申请并非必然被批准,最终决定权在法院。

(2)当案件无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情况,且撤诉是原告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时,法院大多会裁定准许撤诉。

(3)若存在如逃避债务、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违法情形,法院为维护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可能裁定不准许撤诉,进而继续审理案件。

(4)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结束。一般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且减半收取。在诉讼时效内,原告通常可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只是离婚案件等特殊情况不适用此规则。

提醒:
申请撤诉务必确保出于真实自愿且无违法目的,特殊案件再次起诉需谨慎。  

2025-02-24 18:06:06 回复
咨询我

(一)原告申请撤诉,要清楚最终得由法院来裁定是否准许。所以申请前要做好评估。
(二)确保撤诉是自己真实自愿的想法,且不能有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不然法院可能不准许。
(三)若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要明白诉讼程序就结束了,还得承担减半的诉讼费用。
(四)后续想就同一纠纷起诉,除特殊案件如离婚案件外,在诉讼时效内一般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2025-02-24 17:21:13 回复
咨询我

   一审里原告想撤诉,得看具体状况。原告有申请撤诉的权利,不过准不准得法院说了算。

  要是案子没侵害国家、社会和他人权益,还是原告自愿真实的想法,法院大多会裁定准许。

  要是有违法情况,像逃避债务、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法院可能不准许,会接着审理。

  法院准许撤诉,诉讼就结束。诉讼费一般原告承担且减半。在时效内,通常能再起诉,离婚案等特殊情况除外 。

2025-02-24 16:08:3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审中原告有申请撤诉权利,但最终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后续再起诉一般可行(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有权申请撤诉,但法院拥有最终决定权。若案件无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情形,且撤诉是原告自愿、真实意思表示,法院通常会准许。反之,若存在如为逃避债务、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违法情况,法院可能不准许,会继续审理。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结束,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负担且减半收取。在诉讼时效内,原告就同一纠纷通常可再次起诉,不过离婚案件等特殊情况有别。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如何保障,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  

2025-02-24 14:34:12 回复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1条规定,再审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起原审判决自动撤销,而且还能满足原审被告申诉要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4条之规定,是否允许原告申请撤诉要做必要的审查。在再审判决宣告之前,首先要审查撤诉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再审案件中的原告撤回原审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害国家和公共利益,问他们是否同意撤诉,原审被告据此还可以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的、更注重效率,因此撤诉在再审程序中的运用是有法可依的。不符合法治理念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的基本要求。 三、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符合法律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不侵害他人利益、第156条之规定,申请撤诉是一,原则上应予准许,国家不应过分干预。 二、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利于化解纠纷,符合法治理念的要求。如果当事之间已无任何纠纷,并最终定位于效率。如果不允许再审程序当事人行使撤诉权,显然不符合法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和维护人民和人民法官的权威和形象。 四、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法律依据。撤诉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9、131条,不仅不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果不允许受侵害的当事人撤回诉讼,有可能加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因为当事人申请撤诉往往基于以下原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理由如下: 一、允许当事人申请撤诉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其他当事人也同意原告撤回原审诉讼请求如果还坚持做出判决,胜诉无望。而在追求效率与效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价值目标既追求公平、公共利益次还应当征询其他当事人的意见,看是否损害他们的利益、二审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参照适用的仍然是 一、二审程序,那么撤诉案件同样可以这么理解。当然,原审原告申请撤诉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原审原告提出而发生的,当然原审原告也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再诉讼下去,对私权的处理;当事人认为诉讼效益小而诉讼耗费大,即使胜诉也无甚可得;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诉讼理由不充分,当事人的私权利并非不能动摇人民裁判的效力,既然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自动撤销,当然包括撤诉权,同时也给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使本已化解的矛盾加剧。享有撤诉权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申请撤诉是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行为。从审判实践来看,其表明提讼的当事人对其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再要求进行审理,这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作的一种处分,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申请撤回的权利是无可非议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当事申请撤诉的,往往是其诉讼目的已经通过诉讼外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只要当事人的撤诉原则上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可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允许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从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益的角度来看,也无规避法律的行为。这说明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1条规定,再审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起原审判决自动撤销,而且还能满足原审被告申诉要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4条之规定,是否允许原告申请撤诉要做必要的审查。在再审判决宣告之前,首先要审查撤诉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再审案件中的原告撤回原审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害国家和公共利益,问他们是否同意撤诉,原审被告据此还可以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的、更注重效率,因此撤诉在再审程序中的运用是有法可依的。不符合法治理念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的基本要求。 三、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符合法律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不侵害他人利益、第156条之规定,申请撤诉是一,原则上应予准许,国家不应过分干预。 二、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利于化解纠纷,符合法治理念的要求。如果当事之间已无任何纠纷,并最终定位于效率。如果不允许再审程序当事人行使撤诉权,显然不符合法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和维护人民和人民法官的权威和形象。 四、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法律依据。撤诉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9、131条,不仅不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果不允许受侵害的当事人撤回诉讼,有可能加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因为当事人申请撤诉往往基于以下原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理由如下: 一、允许当事人申请撤诉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其他当事人也同意原告撤回原审诉讼请求如果还坚持做出判决,胜诉无望。而在追求效率与效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价值目标既追求公平、公共利益次还应当征询其他当事人的意见,看是否损害他们的利益、二审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参照适用的仍然是 一、二审程序,那么撤诉案件同样可以这么理解。当然,原审原告申请撤诉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原审原告提出而发生的,当然原审原告也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再诉讼下去,对私权的处理;当事人认为诉讼效益小而诉讼耗费大,即使胜诉也无甚可得;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诉讼理由不充分,当事人的私权利并非不能动摇人民裁判的效力,既然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自动撤销,当然包括撤诉权,同时也给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使本已化解的矛盾加剧。享有撤诉权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申请撤诉是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行为。从审判实践来看,其表明提讼的当事人对其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再要求进行审理,这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作的一种处分,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申请撤回的权利是无可非议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当事申请撤诉的,往往是其诉讼目的已经通过诉讼外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只要当事人的撤诉原则上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可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允许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从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益的角度来看,也无规避法律的行为。这说明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必须签字,这样判决书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签字需要通过其他的方式送达,比如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
19299人阅读

在民事案件中有时会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程序,那么财产保全担保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内容有哪些,财产保全担保函规定是什么,以及财产保全担保上限规定有哪些?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法解释
144495人阅读

物权法为大多数民事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那么物权法解释都有哪些规定?物权法解释一、二、三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物权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性怎么样?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是如何理解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方便大家了解。

被告人
50863人阅读

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关于被告都有哪些规定呢,比如被告人的概念和义务有哪些,开庭被告人缺席后果是怎样的,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吗,以及被告人当庭翻供应该如何处理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
326933人阅读

故意伤害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刑法中对于故意伤害罪是怎样来定义的呢?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那么刑法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行政再审申请书
55317人阅读

行政诉讼是三大诉讼类型之一,行政再审是行政诉讼的一部分,需要提交行政再审申请书进行申请,那么最高院行政再审申请书和行政再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以及最新行政再审申请书内容有些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