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黄石法律咨询 > 黄石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服刑人员的服刑日期怎么计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服刑人员的服刑日期怎么计算

王* 湖北-黄石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2.24 08:01:07 490人阅读

服刑人员的服刑日期怎么计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黄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黄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管制:牢记刑期从判决执行那天开始算。要是判决执行前被提前关起来了,关一天能抵刑期两天。

(二)拘役:刑期起始于判决执行日,先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抵刑期一天。

(三)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日起算刑期,先行羁押也是一天抵一天。并且要注意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由看守所代执行。

(四)无期徒刑:从判决确定日执行,无刑期折抵,减刑后实际执行不少于十三年。

(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日算,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缓期满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2025-02-24 11:54:21 回复
咨询我

   服刑日期计算按刑罚种类有别。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此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两天刑期。
  
    拘役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日开始,先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一天刑期。
  
    有期徒刑自判决执行日起算,先行羁押一日折抵一日。且有期徒刑、拘役罪犯,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不足三月的,由看守所代执行。
  
    无期徒刑无刑期折抵,从判决确定日执行,减刑后实际执行不少于十三年。
  
    死缓从判决确定日起算,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缓期满日起算 。

2025-02-24 11:28:3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服刑日期根据不同刑罚种类有不同计算方式,管制、拘役、有期徒刑起始日及折抵情况各有规定,无期徒刑无折抵从判决确定起算,死缓从判决确定起算且减为有期徒刑有相应起始规定。
法律解析:
管制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和有期徒刑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先行羁押都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不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无期徒刑没有刑期折抵,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执行,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期满减为有期徒刑则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算。这些规定明确了不同刑罚服刑日期的计算规则,保障司法公正与刑罚执行的规范。如果对服刑日期计算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解答 。  

2025-02-24 10:24:1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管制的服刑日期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算,若此前有先行羁押情况,羁押一日能折抵刑期两日。这是因为管制对人身自由限制相对较宽松。
(2)拘役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
(3)有期徒刑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先行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并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4)无期徒刑从判决确定之日执行,不存在刑期折抵,减刑后实际执行不少于十三年。这体现无期徒刑的严厉性及对减刑的限制。
(5)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缓期满之日起算。

提醒:
不同刑罚服刑日期计算方式不同,涉及先行羁押折抵等情况。若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

2025-02-24 09:55:03 回复
咨询我

服刑日期计算的确因刑罚种类不同而有差异。

1. 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这体现了对轻刑罪犯的合理考量,保障其权益。建议司法实践中准确记录判决执行和羁押时间,避免计算失误。

2. 拘役和有期徒刑刑期均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应确保看守所执行流程规范透明。

3. 无期徒刑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不存在刑期折抵,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十三年。司法机关要严格监督无期徒刑减刑程序,防止违规减刑。

4.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算。在这一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死缓期满后的处理,确保法律公正实施。  

2025-02-24 08:41:15 回复

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局申报了此期间的工龄,按照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是释放以后,重新确认劳动关系。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工龄应当从原参加工作起计算,并扣除服刑期间,所以你的工龄应为--4+1=30年(工龄算虚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未被开除公职的服刑或劳教人员,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又由原公职单位安置就业的,可将服刑或劳教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回原工作单位安置就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服刑或劳教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贿受贿罪
181623人阅读

行贿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那么行贿受贿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是什么,贿赂多少钱可以定罪,以及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
312218人阅读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种附加刑,那么驱逐出境是什么,驱逐出境适用范围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以及驱逐出境执行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受贿罪的量刑
37745人阅读

贪污受贿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常见,下面律图受贿罪的量刑百科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及个人、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2974人阅读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需要些什么前提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那么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哪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怎么写,以及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呢,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罪判刑
19471人阅读

几乎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短信或者诈骗电话,那么这些和刑法中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那你知道电信诈骗罪怎么判刑的吗?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合同诈骗罪判刑规定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