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茂名法律咨询 > 茂名受理范围法律咨询 > 向法院撤诉要多少钱才能立案

向法院撤诉要多少钱才能立案

龙** 广东-茂名 受理范围咨询 2025.02.23 19:13:26 446人阅读

向法院撤诉要多少钱才能立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茂名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茂名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撤诉不存在专门的“立案费”。撤诉是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至宣告判决前,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行为。

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案件受理费,以民事案件为例,若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裁定准许,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若在案件受理前撤诉,因未正式立案收费,自然不存在后续收费问题。这是合理的费用规定,旨在保障司法资源合理利用又兼顾当事人权益。
2. 撤诉程序上,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阐明撤诉原因。法院审查申请,只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不应准许撤诉的情形,通常会准许。
建议当事人在进行撤诉操作时,提前了解法院具体流程和费用政策,避免误解。同时,法院也应在当事人办理相关业务时,清晰明确地告知相关规定 。

2025-02-23 22:36:0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撤诉是原告在特定阶段的一项诉讼权利。在法院受理案件后至宣告判决前,原告有权提出撤回起诉 。

(2)关于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中,若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准许,受理费减半交纳。而在案件受理前撤诉,因未正式进入收费环节,不会产生相关费用。

(3)撤诉需遵循一定程序,原告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清晰阐述撤诉原因。法院会对申请审查,只要无损害相关利益的情况,通常会准予撤诉。

提醒:
进行撤诉操作时,要确保清楚知晓撤诉对自身权益的影响。若对撤诉程序或费用有疑问,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2025-02-23 22:02:32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想撤诉,原告要准备好书面撤诉申请,详细说明撤诉原因。比如是双方私下和解了,就写明和解情况。

(二)及时向法院提交申请,让法院能尽快进行审查流程。

(三)关注法院审查结果,只要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通常法院会准许撤诉。并且要清楚民事案件撤诉案件受理费是减半交纳,受理前撤诉不收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2025-02-23 21:32:46 回复
咨询我

   撤诉没有“立案费”这种说法。撤诉是原告在法院受理后、判决宣告前,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的行为。
  
  一般来说,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就会准许。像民事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受理前撤诉,没正式收费,就没后续收费问题。
  
    撤诉流程是原告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法院审查,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通常会准许。不存在撤诉收立案费的情况 。

2025-02-23 20:59:2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撤诉不存在“立案费”这一收费项目,民事案件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受理前撤诉不收费。
法律解析:
撤诉是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至宣告判决前的一项诉讼权利。以民事案件来讲,当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准许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若在案件受理前就撤诉,因尚未正式进入立案收费环节,自然没有收费一说。这是依据相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执行的。撤诉时,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法院审查不存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通常会准许。总之,撤诉过程中不存在专门的“立案费”。如果大家在实际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对撤诉程序、费用等还有疑问,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解答和专业指导 。

2025-02-23 19:28:3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以下两种情形,人民可以按撤诉处理。
1、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经人民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视为放弃自身的诉讼请求,属于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消极处分,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破坏了法庭秩序,干扰了审判程序,损害了法庭的尊严,对此种情形,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根据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形还包括:
(1)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2)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3)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法律意见】
首先,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庭时间。但是一般审理期限是受到3-6个月的法律限制。
【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26682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追偿权的诉讼时效的有关知识,法律中对于追偿权究竟是如何定义的呢,那么担保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呢,交通事故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23950人阅读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大家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今天来为大家介绍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知识,那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是什么,行政法规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多知识快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费用多少
11065人阅读

有很多纠纷我们都不能私下解决,这时候就需要用诉讼的方法,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费用相关的知识,律图诉讼费用多少百科栏目,为你介绍诉讼费用多少相关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诉讼费用包括
89725人阅读

现在人们发生纠纷,在私下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诉讼方式也是一种选择,当然也欢迎大家在律图平台进行律师咨询,律图诉讼费用包括百科栏目,为你介绍诉讼费用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
16784人阅读

生活中有一些纠纷,我们无法进行私下调解,或者私下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仲裁,其中劳动纠纷申请仲裁较为常见,那么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怎么写呢,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