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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要经过检察院吗

刘** 河北-保定 刑事诉讼咨询 2025.02.23 11:17:53 492人阅读

打官司要经过检察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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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否经过检察院确实因案件类型而异。

民事诉讼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和财产纠纷,行政诉讼针对行政行为侵犯权益问题,这两类诉讼主要在当事人与法院间展开,一般无需检察院介入。此安排源于其性质是解决私人或行政争议,着重保障当事人私权及监督行政行为,当事人可自主主导诉讼进程。

刑事诉讼情况有别。多数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基于犯罪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公诉,这旨在确保犯罪指控公正准确,防止权力滥用。但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时可直接自诉,跳过检察院公诉环节,赋予被害人更多救济途径。

建议公众增强法律意识,了解不同案件处理流程。面对纠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应加强对案件审查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2025-02-23 16:5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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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间因人身、财产关系纠纷产生的诉讼,由原告直接向法院提起,此过程无需检察院参与,主要在当事人与法院间展开程序。

(2)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等认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权而向法院起诉,同样不需要检察院介入,核心是当事人和法院围绕行政行为合法性等问题处理案件。

(3)刑事诉讼里,多数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确认犯罪事实和证据无误后向法院公诉。然而,部分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的可直接自诉至法院,跳过检察院公诉环节。

提醒:
打官司是否涉及检察院需先明确案件类型,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差异大,若不确定流程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2025-02-23 14:5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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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案件性质很关键。如果是民事纠纷,像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平等主体间自行解决不了就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需检察院参与。

(二)行政诉讼里,只要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害自身权益,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也不用经过检察院。

(三)刑事诉讼相对复杂。多数刑事案件按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流程走。但轻微刑事案件且被害人有证据的,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自诉跳过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2025-02-23 14:1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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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官司是否涉及检察院,得看案件类别。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间的权益纷争,原告直接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是公民等认为行政行为侵权而起诉,这两类通常不经过检察院,主要在当事人和法院间进行。
   刑事诉讼则有别。多数刑事案件,公安侦查完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证据足的由检察院公诉。但轻微且被害人有证据的案件,可直接自诉,不必经检察院公诉 。所以,打官司是否经检察院,依案件性质而定 。

2025-02-23 12:3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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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打官司并非都要经过检察院,依案件类型而定。

法律解析:
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间因人身和财产关系起纠纷,由原告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是公民等认为行政机关行为侵权而向法院起诉,这两类诉讼通常在当事人和法院间进行,一般无需检察院参与。刑事诉讼则较为复杂,多数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向法院提起公诉;但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的能直接向法院自诉,可不经过检察院公诉环节。法律问题复杂多样,若对打官司流程及检察院介入情况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且详尽的解答 。  

2025-02-23 11:51:17 回复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29条进行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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